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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105622
医药代理制发展四阶段(1)
http://www.100md.com 2005年3月1日 《医药产业资讯》 2005年第3期
医药代理制发展四阶段
医药代理制发展四阶段

     近年来,作为药品销售的主流方式之一,招商代理制逐渐升温并为业内所认同。一些营销天才在实际工作中创造并通过成功者的样板效应,使代理制在国内药品、保健品市场得到应用。

    招商代理制在国外已经很成熟,但在国内发展也就短短二十几年。大致可以从“人、资金、产品、政策、观念”五个方面把其分为四个阶段:萌芽阶段、探索阶段、快速发展阶段、成熟阶段。

    萌芽阶段(1980~1989)

    这一阶段的特征是全国总代理。进口药品由国营主渠道批发、调拨,一些国产药品由某些一级站、二级站包销。那时还没有外资、合资制药企业的概念,医药分销更是到2004年12月13日我国才开始对外资开放。所有的国外产品进入我国都必须通过中国的医药商业公司如中国医药对外贸易公司、中国医保、中国医药工业公司、各大一级站进行代理分销。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使得这一行业产销两旺,工业企业与商业流通企业在整个产品流通价值链中扮演着均等的角色。社会商品短缺的背景使得药品也如其他商品一样有供便有求,药品的各级分销通畅。这个时期也可以说成是短缺经济条件下的贵族代理时期,具备代理的基本形式,主要承担分销功能,不一定是现款交易,它构成当时代理制的主流。但医药市场缺乏代理制进一步发展的土壤,特别是没有区域性的代理商出现。也就是说,没钱、没人、没观念。与此同时,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广东等地出现了专业代理国外进口产品的医药公司,他们利用香港得天独厚的信息资源优势、桥头堡优势,选择世界前二十名以外的制药企业,在意大利、德国等国家主动寻求特色产品,包装产品、设计品牌、建立办事处组建销售队伍在国内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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