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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105740
民营医院集体“要政策”
http://www.100md.com 2005年10月1日 《医药产业资讯》 2005年第10期
     “国家可否考虑对一些经营管理较为规范、规模较大,对本地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民营医院在税收上给予适当的政策扶持,特别是对那些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价格收费的民营医院,可否让其享受与国有医院同等的待遇……”这是200多家民营医院日前在“2005全国民营医院管理年会暨民营医院诚信发展论坛”上共同提出的《关于民营医院税收问题的建议书(草案)》中的主要内容。与该建议书一同提出的,还有《民营医院诚信宣言》《民营医院诚信倡议书》以及《民营医院医疗广告规模问题建议书》。民营医院希望借众人之力来影响政府的政策。

    医院定位决定税收政策

    税收问题之所以成为此次论坛备受关注的焦点,是因为今明两年很多民营医院将结束3年的税收优惠期,开始进入征税阶段,而目前国家还没有针对民营医院制定专门的税收办法。

    一般来说,税务部门均将民营医院等同于饮食服务业,因为目前民营医院的设立是先需要取得卫生部门的执业许可证,然后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登记为“某某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所以税务部门也就按照服务业的标准对民营医院进行征税。中华医院管理学会民营医院管理分会副主任委员、温州康宁医院院长管伟立将营利性医院需要交纳的税种列了一个表格,绝大多数的民营医院在此表之列,他们要交纳营业收入5.5%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加上房产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等等多种税费,将近占到这些医院收入的8%左右。因此,民营医院普遍认为,尽管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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