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医药产业资讯》 > 2007年第10期 > 正文
编号:11464872
http://www.100md.com 2007年7月11日 刘霁辉
     从20世纪60年代的“反应停惨剧”到20世纪末的“苯丙醇胺(PPA)事件”,药品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ADR)的危害不断向人们发出警示。随着医药工业的发展,药品新剂型、新品种不断出现,其已知的和未知的不良反应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医院作为应用药品最主要的场所,开展ADR监测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是医务人员不可推卸的责任。本文结合辽宁省本溪市本钢总医院在ADR监测工作中的体会,就如何开展医院ADR的监测工作谈谈自己的看法。

    1 该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发展状况

    自1999年11月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联合颁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以来,该院就开始筹备开展这项工作,多次参加国家和省市举办的学习培训,认真领会国家的法规以及文件精神,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管理办法,于2003年4月正式启动,并在工作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方法,对人员和管理办法进行调整,以适应医药业发展和新政策的要求。

    1,1成立监测委员会,形成监测网络

    1,1,1成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委员会。根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该院成立了ADR监测委员会,由一名分管院长任组长,医教科、药学部、护理部主任任副组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