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2007年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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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分析营口市2007年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为制定相应对策,控制、降低营口市法定报告传染病的发生提供依据。方法:对2007年营口市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资料作描述性流行病学分析。结果:营口市传染病中发病数在前5位的疾病分别是病毒性肝炎、肺结核、风疹、腮腺炎、痢疾,共4 685例,占发病总数的90.20%;发病人群以农民、学生和家务待业为主,占发病总数的59.70%;男女性别比为2.11∶1。结论:营口市传染病防治工作应加大病毒性肝炎、肺结核、风疹、腮腺炎、痢疾和流行性出血热等主要传染病的防治力度,农民、学生和家务待业是防治的重点人群,农村、各级各类学校及医疗条件差的地区是防治的重点区域。
[关键词] 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分析
[中图分类号]R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7210(2008)06(c)-104-02
通过分析传染病疫情,可以为制定并实施传染病防控对策、为政府行政部门制定科学防治规划提供依据,现将营口市2007年的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分析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疫情资料来源于《国家传染病网络直报信息系统》营口市2007年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年报表,人口资料来源于营口市统计局。
1.2 方法
对传染病疫情资料作描述性流行病学分析,使用Excel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发病概况
2007年营口市共报告法定传染病15种,共5 194例,发病率为220.10/10万,死亡7例,死亡率为0.30/10万,病死率为0.13%。其中,甲类传染病无报告;乙类传染病10种,共4 014例,占全部的77.28%,发病率为170.10/10万;丙类传染病5种,共1 180例,占22.72%,发病率为50.00/10万。
2.2 发病顺位及构成
15种传染病中发病数在前5位的疾病是病毒性肝炎、肺结核、风疹、腮腺炎、痢疾,共4 685例,占发病总数的90.20%,见表1。
2.3 三间分布
从2007年我市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的年龄构成来看,0岁组发病率最低为82.84/10万,随年龄增长逐渐增加,25~30岁组呈现明显的发病高峰,发病率为326.07/10万,以后迅速下降,40岁以后差异不大,波动在200/10万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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