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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727465
医院药师如何防止药患纠纷
http://www.100md.com 2009年1月15日 《中国医药导报》 2009年第2期
     [摘要] 目的:规范医院药师的药学服务活动,防止药患纠纷。方法:分析、整理引起药患纠纷的因素,制定和完善有关措施。结果:药患纠纷(矛盾)明显减少。结论:提高了药师的综合素质,保证药品调配质量。

    [关键词] 药师;药学服务;患者;纠纷

    [中图分类号]R19 [文献标识码] B[文章编号] 1673-7210(2009)01(b)-116-02

    医院药师负责患者的药品调配和用药指导,确保患者用药合理、安全、有效、经济。取药是患者就医过程的最后一环,药房也就成为医患纠纷较为集中的科室。近年来,在医院药房的日常工作中,由于药师发错药、对药品价格解释不清或服务态度不好、服务不到位等,使患者对药房的服务不满意,导致药患纠纷时有发生。现就产生药患纠纷的原因及如何防范作一分析。

    1 引起药患纠纷的因素[1]

    1.1 药师的因素

    处方调配质量不高,配方差错,工作不熟练,责任心不强,精力不集中,服务不到位,交流技巧不高等。

    1.2 医院其他医务人员服务上的原因

    医师处方书写错误或不规范,如:不正确的药物剂量、剂型、数量、用药途径、浓度、用药次数、用药次序、字迹潦草、简写、小数点不明确,用字母、药名的前缀或后缀来代替药名等,引起患者不满。

    1.3 患者自身的因素

    患者自身利益与国家有关药品管理法规相矛盾,要求得不到满足等。

    2 防止药患纠纷的措施

    2.1 重视医德教育及专业知识培训,严格执行法规制度

    防止药患纠纷重要的是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责任心,想患者所想,急患者所急,做患者所需。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增强医德观念。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规,认真执行有关规章和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在调配处方时认真执行四查十对,即“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2]。遵守一人调配,另一人监配、核对,双人签字,保证发药的准确率。发药时呼患者姓名,核对无误后方可发出,这是防止发错药,减少纠纷的有效办法。同时详细交待服用方法(并在药品包装上注明)及注意事项。例如:外用药不得内服;有的液体制剂需用时摇匀;镇静、安定类药物服用后不得驾驶车辆和高空作业,以及操作危险性的机器等。有的食物与药物亦可产生相互作用,亦需说明;有的药物特殊用法亦应告知,如利福平和白内停眼药水,在点眼前需将药片溶于缓冲液中,以免将药片口服,造成不良反应且影响疗效。保证配发给患者的药品准确无误、质量优良、使用合理、疗效确定。重视药师的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加强专业培训,定期举办业务学习,每个药师均要授课,相互学习,使大家的理论水平、操作技能和服务能力不断提高。

    2.2改进服务态度、提高配方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良好的态度不仅表现在热情、耐心、细致的接待和药品调配上,更重要的是应具有发自内心的为患者服务的真情。只有将这种服务观念植根于思想深处,药师才能做好专业技术服务工作,避免失误,保证调配质量。药师在进行药品调配服务过程中的各种外在表现,都可以归结为态度问题[3]。影响服务质量的原因从来就不是单一出现的,在诸因素中,药师态度的影响作用最大。因此,从思想上确立“以患者为中心,以服务为核心”的从业理念,保持良好的服务心态,是提高调配质量,防止药患纠纷的先决条件。

    文明用语历来是医院加以规范的优质服务措施之一,药师服务时应尽量避免使用命令式和高高在上的语言,应通过使用恰当的语言带给患者被尊重的感觉,从而使其更乐于接受药师所提供的服务。例如:用“就是这样定的”回答有些取药者对价格偏高的疑问,就不如用“这可能与该药生产工艺、成本有关”为好,这样患者容易接受[4]。避免不良语言刺激,引发患者情绪激动,导致纠纷。

    药师在发药交待和回答患者咨询时的语气、语调、语速等也是容易引起纠纷的因素。语气生硬,让人感到不亲切、不耐烦;语调过高,有训人的感觉,患者不能接受;语速过快,让人觉得不知所云,有敷衍了事之嫌[5]。因此,药师在发药交待或回答患者咨询时应热情、亲切,并注意语气要温和,语调要适中,语速要恰当,并以温和的眼神目视对方,必定会使其自然而然地产生亲切感。不耐烦或不严肃的语气以及不恰当的用词,都可引起不必要的纠纷。药师在服务时,应适当转换成患者听得懂的语言,不用专业术语,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扎实的业务知识,确保内容正确可靠。

    2.3与其他医务人员多沟通,避免患者来回奔波之苦

    药师与患者的纠纷,有时虽然表现在药房,但引起纠纷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取药是患者就医的最后一个环节,自然也就有可能成为患者宣泄不满的地方。如:处方错误、收费错误、指示标志不清或其他因素造成患者重复往返,候诊时间较长等,使患者心生怨气,药师就成为患者发泄怨气的“出气袋”。针对这种情况,全体医务人员要牢固树立“以患者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观念,努力提高诊治水平、服务能力,增强责任感。坚持以人为本,以患者的利益为最高利益,时刻把患者放在第一位,改善就医环境,简化就医手续,减少不必要的检查,使患者保持良好的心情。另外,药师多与其他医务人员交流,经常介绍药品有关知识。如:提供《医院基本药物目录》、医院可提供药品的名称、规格、剂型、包装量、药物的配伍禁忌、不良反应及其防治、合理用药等资料,提高医师处方的准确率,减少和防止差错处方的发生,减少患者来回奔波之苦,减少患者产生怨气的根源,纠纷也随之消失。

    2.4与患者多交流,争取他们的理解

    有的药患纠纷责任在患者,表现在患者自身利益与国家有关法规相矛盾。如:国家对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特殊管理规定等引起患者不满,在个人要求得不到满足时,有的患者就迁怒于药师。对于这种情况,药师首先要从自我做起,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交流技巧,对患者合理要求尽力满足,不能推诿,在服务中处处体现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加强国家有关药品管理法规的宣传,如: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规定,使患者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更好地配合药师的工作。对违反规定的不合理要求,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争取他们的理解。只要态度诚恳,说理清楚、有据,相信绝大多数患者是通情达理的。

    在工作中还经常遇到因退药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的患者处方量很大,这时需要告之国家规定——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6]。在缴款前询问患者以前是否用过该药,是否对该药过敏(如是第一次使用该药,建议先开 3天用量,无过敏反应和其他不适后再开方取药),是否确实需要这么多量,如确实需要再缴款取药,这样避免取药后再退药造成不应有的麻烦,甚至纠纷。

    无论什么原因引起的药患纠纷,药师都应该认真、冷静对待,从自我找不足,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服务至上”,一切从患者的利益出发,用心与患者沟通,就会减少或防止药患纠纷。

    [参考文献]

    [1]蔡溱.最后一个环节的责任[N].医药经济报,2004-06-11(03).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S].2007.

    [3]时蓉华.社会心理学[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86.

    [4]周好田,张朝华,周福勤.改进药品调配质量,提高患者依从性[J].中国药房,2004,15(4):217-218.

    [5]周好田,任敏.药剂人员行为对病人用药的影响[J].药学服务与研究,2004,4(3):289.

    [6]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S].2002.

    (收稿日期:2008-07-16), 百拇医药(李秀英 周好田 孙守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