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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352980
多瑞吉和奥施康定治疗癌痛的效果观察(1)
http://www.100md.com 2012年12月15日 钟小溱 李娟 王朝霞 王继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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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见附件。

     [摘要] 目的 对比观察多瑞吉(芬太尼透皮贴剂)和奥施康定(盐酸羟考酮控释片)在治疗中、重度癌症疼痛中的止痛效果和不良反应。 方法 将110例中、重度癌痛患者随机分为两组。多瑞吉组56例,初治患者最初剂量为25 μg/h,外用,入组前使用过吗啡的患者多瑞吉剂量(μg/h)=每日吗啡剂量×0.5。奥施康定组54例,未使用过吗啡者给予10 mg,口服,q12h,入组前使用过吗啡的患者奥施康定剂量=每日吗啡剂量×0.5。根据疼痛缓解情况调整剂量,调整到患者满意的疼痛程度,即数字评分法(NRS)0~3。密切观察药物剂量、止痛效果、副作用、药物依赖性等,填写疼痛观察表。 结果 多瑞吉组疼痛缓解率为89.3%,奥施康定为88.9%,两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 0.05)。两组患者生活质量均明显提高,组内前后比较差异有高度统计学意义(P < 0.01),组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 0.05)。多瑞吉组不良反应发生率:恶心、呕吐占10.7%,便秘占19.6%,头晕占8.9%;奥施康定组分别为18.5%、22.2%、12.9%。数值上奥施康定组高于多瑞吉,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 0.05)。无呼吸抑制、成瘾发生。 结论 多瑞吉和奥施康定均适用于中、重度癌性疼痛治疗,疗效确切,能提高疼痛患者生活质量。多瑞吉使用方便,副作用轻,略优于奥施康定。

    [关键词] 癌症疼痛;多瑞吉;奥施康定;疗效;副作用

    [中图分类号] R730.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7210(2012)12(b)-0107-03

    目前,癌症已逐渐成为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一种常见病和多发病。统计结果显示,我国有70%~80%的癌症患者到了晚期均有疼痛出现,其中60%患者为中、重度疼痛。疼痛让肿瘤患者情感和心灵饱受折磨,严重影响其生活质量[1]。因此,有效地控制癌性疼痛、改善晚期癌症患者的生活质量是医务人员的职责所在。多瑞吉和奥施康定均为强阿片类药物,对中、重度疼痛均适用。2010年1月~2012年6月,我院使用多瑞吉和奥施康定片治疗中、重度癌痛患者共110例,疗效满意,现分析整理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2010年1月~2012年6月我院收治住院的晚期癌症患者110例,男66例,女44例,年龄30~82岁,中位年龄为57岁。其中肺癌42例,胃癌15例,肠癌14例,乳腺癌10例,食管癌8例,前列腺癌6例,宫颈癌、肾癌、肝癌、恶性淋巴瘤和原发灶不明骨转移癌等共15例。此临床观察经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查通过,所有患者均知情同意。

    以数字评分法(numerical rating scale,NRS)对癌痛进行评估:用0~10的数字代表不同程度的疼痛,0为无痛,10为剧痛,0~3为轻度疼痛,4~6为中度疼痛,7~10为重度疼痛[2]。本研究中,中度疼痛35例,重度疼痛75例。疼痛类别(以疼痛症状明显处为计):骨痛48例,内脏疼痛30例,神经痛17例,软组织痛15例,其中2种或2种以上的混合性疼痛24例。采用随机分组,分为多瑞吉组、奥施康定组,两组患者在年龄、性别、病种分布、疼痛强度及性质、体力状况等方面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 > 0.05),具有可比性,见表1。

    1.2 入选和排除标准

    入选标准:①均有细胞学或组织病理证实为恶性肿瘤;②癌性疼痛强度4以上(即中度以上疼痛);③KPS评分≥40分。排除对疼痛程度不能自我评估的患者。

    1.3 治疗方法

    ①多瑞吉组56例:未使用过吗啡者,给予芬太尼透皮贴剂(商品名:多瑞吉,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80366)4.2 mg(25 μg/h),外用,72 h后换贴;对于使用过吗啡的患者,多瑞吉剂量(μg/h)=每日吗啡剂量×0.5。使用方法:选择肩胛、前胸、后背或大腿内侧等处皮肤,首先洁净皮肤,启封后立即贴于皮肤,使贴片与皮肤紧密接触,务必使贴膜与皮肤平整、牢固粘贴,更换下一贴时另换其他地方。②奥施康定组54例:未使用过吗啡者,给予盐酸羟考酮控释片(商品名:奥施康定,北京萌蒂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J20040096)10 mg,口服,q12h;对用过吗啡的患者,奥施康定剂量=每日吗啡剂量×0.5。根据疼痛缓解的情况调整剂量,将疼痛缓解至NRS 0~3。多瑞吉组3 d进行剂量调整,而奥施康定组1 d后进行剂量调整,若出现爆发性疼痛或短期效果不理想就使用短效吗啡针剂处理,下一次药物使用时剂量做相应调整。治疗中出现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便秘及其他反应给予通便、加强胃肠动力等对症处理。若出现难以耐受的严重不良反应,则停止给药,视为治疗无效。用药前后记录疼痛程度、不良反应及生活质量情况。观察2周后评价疗效。

    1.4 观察项目及疗效判定标准

    1.4.1 疼痛分级(NRS标准) 由受试者进行疼痛评价。首次用药前记录疼痛分级,用药后,每天上午10∶00记录疼痛程度以及前1 d疼痛缓解持续时间。

    1.4.2 止痛效果判定 全组均在用药15 d后进行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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