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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275326
关于我国青少年健康工作的研究和思考(3)
http://www.100md.com 2018年9月25日 《中国医药导报》 2018年第27期
     2.1.2 青少年健康的政策支持不足和监督力度不够 中国已经有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等一些基本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来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权益,但是,专门针对青少年健康的法律法规不多且原则性条款较多,而如何实施、如何监督的具体措施少,这使得青少年健康在政策方面难以得到突出、重视,政策执行力度不够。

    2.1.3 医疗服务体系不完善,服务可及性差 2014年我国青少年卫生费用占全人群经常性卫生费用的2.6%,青少年预防费用总量占全国预防费用的3.1%,人群人均卫生费用是青少年人均卫生费用的4.5倍,青少年治療服务费用中62%由家庭承担。我国青少年保健服务由普通医院提供,这些机构没有考虑青少年对门诊时间、交通方面的便利性以及隐私性的需求,导致门诊量不足难以为继,以湖南长沙某三甲医院青少年友好服务门诊数据为例,门诊量寒暑假每天10多个,非寒暑假每天4~5个,相差1倍多。在我国现有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内,针对青少年健康尤其是心理健康、生殖健康的服务提供整体不足,而且利用率低、可及性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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