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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432956
我国医疗机构在医疗纠纷管理中的失范问题与改进对策(2)
http://www.100md.com 2019年12月15日 《中国医药导报》 2019年第35期
     1.2 医疗机构逐利性趋势增强、服务意识下降

    医疗体制改革的进行,促使医疗服务市场化更加明显,医疗机构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医院管理体制必须随之改革[2]。而现行医院多注重营利性管理,弱化了公益性,这成为医疗纠纷发生的潜在诱导因素。医疗纠纷的发生,一定程度上因为医务人员工作过程中不愿转变既有工作观念,不愿履行工作中应有的义务、承担应有的职责,不注重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都特别容易引发医疗纠纷。

    1.3 医务人员的工作失误与过错

    由于医学科技水平迅速发展,当前一些机构衡量医院等级高低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现代化医疗设备的多寡。过分依赖于现代化的医疗设备和器械,部分医务人员自身医务水平低下,简单凭仪器说活,这是患者不能接受的,也是医患矛盾难以化解的原因之一。

    1.4 医疗资源紧张

    我国人口数占世界总人口的22%,但政府医疗卫生费用支出与国际水平相比存在不小的差距。而且很多情况下,人们并不是根据自己的病情选择相适应的医疗,而是盲目追求高规格医院就诊,据相关数据统计显示,我国三级医院已经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二级医院饱和度已经达到90%[3]。无形中增加了医疗纠纷发生的潜在可能性。与此同时,长期以来人们医疗费负担都很重,虽然政府公共卫生支出大幅增长,总的医疗费用中个人支出比例明显下降,但是个人支出的绝对值增加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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