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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810467
浅议儒商精神文化(2)
http://www.100md.com 2014年7月1日 幸福生活指南 2014年第7期
     第二,义利统一的原则与追求。儒家讲义利之辨,但并不一概否定合理的利与恰当的利,他们认为:“义与利者,人所两有也。虽尧舜不能去民之欲利,然而能使其欲利不克其好义也。”他们提倡的乃是“见利思义”、“义然后取”;他们所主张的,乃是义为主,利为次,所谓“义以为上”,反对一味追逐私利,所谓“放于利而行,多怨”,“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儒商在精神价值取向上,所认同的也是先义后利、义主利辅、义利合一的原则,“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就十分典型而扼要地体现了这种文化价值观。

    第三,诚信为本的立场与操守。诚信是儒家积极倡导的伦理原则,诚的内涵是真实无妄,信守不欺;信是专守诚实而有信用的品质。在儒家看来,诚信是为人做事的大是大非问题,所谓“诚者,天之道也”,“不诚无物,是故君子诚之为贵”,故强调“敬事而信”,“民无信不立”,“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儒商认同儒学这一基本立场,也把诚信作为经商活动中的基本道德戒律,并以十分通俗、形象化的语言来概括展示自己诚信为本的道德诉求,这就是我们耳熟能详的四个字:“童叟无欺”!

    第四,立己立人的风格与境界。儒家伦理学说的核心是“仁学”,它体现的是对人的终极关怀,具体而言,就是“仁者爱人”,主张“亲亲而仁人”,强调行“宽”使“惠”,“宽则得众……惠则足以使人”。它实质上反映了儒家的核心价值观“忠恕”之道:“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一理念为儒商所秉持和尊奉,贯彻到商业活动竞争方式上,就是追求双赢或多赢,而摈弃独胜通吃;贯彻到社会关系调节态度上,就是乐善好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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