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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心狗肺”与器官移植(1)
http://www.100md.com 2012年11月1日 《亚太传统医药.都市》 2012年第11期
     器官移植是挽救重病患者的重要医疗手段之一。但是,由于供体器官一直供不应求,许多患者因等不到合适的供体器官而最终死亡。所以,拓宽供体器官的来源以获取更多的器官供移植是医患双方认同并极力追求的行为。其中有一种方法为世界各国和地区所认同,即利用死刑犯的器官。而一些死刑犯也提出愿意伏法后捐赠器官。但是,有些病人宁可一直等待下去,也不愿意接受罪犯的器官。他们认为,罪犯的器官是“狼心狗肺”。这种认识有科学依据吗?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中国台湾是世界上保持死刑的地区之一,当地利用死刑犯的器官为重症病人做器官移植也由来已久。2011年3月4日,台湾对5名“罪大恶极”的犯人处以死刑。其中,有3名死刑犯留下遗嘱,愿意捐赠自己的器官供他人移植。

    这3名犯人被执行枪决后,尸体火速送往医院,医护人员摘下他们的心、肝、肾、胰脏、眼角膜和骨骼等器官和组织,按国际器官移植的标准程序,通过器官配型和病人的等待顺位等分配给不同的病人。但是,在通知等待的病人时,排在第一顺位的一名患者,在被医院通知可换肾时,却拒绝器官移值。

    为何在如此多的人等待器官移植之时,这名肾衰竭患者还要拒绝稀缺的供体器官呢?原来,患者和家人得知供肾来自死刑犯,觉得有可能染上罪犯的不良习性,于是决定不要这个供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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