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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政令禁烫发
http://www.100md.com 2015年9月15日 《特别文摘》 2015年第18期
     1935年1月,南京国民政府发出通令,“禁妇女烫发,以重卫生”。对于烫发,不止蒋介石,民间对此也是持反对的态度。反对的理由,一来是认为有碍风化,女子烫发,招摇过市,在封建思想根深蒂固的年代,自然难以被社会大众所接受;二来,是认为“有碍卫生”,一套烫发的器具,众人共用,卫生方面的隐患颇多。

    还有一个原因,在南京政府正式下令禁止女子烫发后,宋美龄曾就此解释过,蒋介石下这道命令,原因是女子烫发,看起来与朴素之风有所冲突,同时每次烫发就得两三个小时,荒废正业而迷于烫发,把正式的工作都耽误了。

    在南京政府下了“禁烫令”后,各地纷纷附和,发布了相应的惩罚措施。对于敢顶风作案,替女子烫发的理发店,没收器具和执照,罚款,严重的停业整顿;对于烫发的女子,一来批评教育,二来则在物质上进行处罚,缴纳罚款。

    更有意思的是,蒋介石接着以南京政府的名义,发布了一道配合“禁烫令”的公文,主要内容是严禁军人与无发髻的女子结婚。所谓的“无发髻”,其实主要是针对烫发而言。当时女子的主流发型,还是将头发梳成发髻,盘于脑后。而烫发的女子,多数都是将头发披开,散在两侧。于是,蒋介石便命令,军人不准与烫发的女人结婚。

    这无疑是对烫发之风的重大打击。烫了发,就不能嫁给军人,这对很多女子来说,都是一大问题。而军人呢?一旦娶了烫发女子,等于违反了军令,轻则受到处罚,影响前途;严重一点的,恐怕会被开除军籍。

    结果,本来已成潮流的烫发,因不利于女子的婚姻问题而遭到了遏制。把烫发和终身大事联系在一起,也堪称是蒋介石一项空前绝后的“妙想”了。

    (摘自《团结报》 图/豆薇), 百拇医药(郭华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