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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按“个”收
http://www.100md.com 2017年1月15日 《特别文摘》 2017年第2期
     如今,普通家庭用电十分方便,电费也都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若在民国,又是怎样的情景?话说近代最早用电的,是出现在上海租界的电灯。有了电灯,自然就有相关的管理和收费措施。在清末以及民国,用电如何收费?

    清末,电费不是按用电度数收费,而是按电灯的个数收费的。有的地方安装一盏电灯,每个月需要缴15两银子。这个金额,是多还是少呢?

    清末,一两银子相当于如今超过200元的购买力。这么算来,家里要点电灯,每个月就得缴相当于如今超过3000元的电费!不过,电灯在当时毕竟属于稀有之物,收费奇贵也在意料中。当然,这也是当时,电费按“个”而不按用电度数收费的原因。一个电灯,用电毕竟有限,缴够15两银子后,用多少度的电,也都无所谓了。

    到了民国,电灯虽还不算普及,但用的人稍稍多了,费用自然也下降了。至于收费方式,多数地方依旧按照电灯个数收费。有的地方(如广州)则开始按用电度数收费,不过电费一点都不便宜。

    根据一份广州当时的缴费单据,当时广州的电费大概是每度电2毫。这里的“毫”,是广州毫洋,1块银圆等于10毫洋。当时的广州,优质大米每斤售价1毫左右。也就是说,当年的广州电价,1度电相当于2斤米的价格。

    按照当时的记载,因为当时的电灯泡都较单一,功率相比于如今也比较低。所以,多数安装电灯的人家,用电度数其实都相差不多。在广州,安装电灯的人家每个月的电费在1块银圆上下。当时一个苦力工人,每个月的收入也就5块银圆左右。大家想想,他们中会有多少人用电灯呢?

    (摘自《文史博览》 图/豆薇), 百拇医药(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