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我一辈子去忘记
博物知乎,打火机发明比火柴早
上星期看《这个杀手不太冷》,十二岁的玛蒂达问里昂:“是人生就很悲惨,还是只是少年时如此?”里昂说:“Always。”看完去酒吧看球赛,凌晨回来洗头发,擦干后照镜子时我想起那首生僻的被我忘记名字的歌:“那张呆呆的脸,那双大大的眼,清纯又善变,聪明却看不远……”那是我揽镜自照的少女时代,那时我曾如玛蒂达,夜夜向虚空中低声发问。
十二岁时我已升入中学,日日从城北走至城南,成绩差强人意。
整整六年,我一直留着“日本头”——齐眉齐耳的短发。衣色黯淡,像只暗色影子,闪躲在隐隐约约的人海。
人长高了,但对自己的身体有一种陌生和微微的厌恶感,我记得用布缠起发育中的胸部,穿贴身的裙子时可以不必觉得羞耻。
但是又要常去理发,去剪衣服,那是最难堪的事。在那个年纪忽然被人注视,被人议论身体,在镜前推来转去,是对没有什么自信的孩子的折磨。连在陌生人面前走路也让人窘迫,不要提开口讲话。
我的朋友仍然少,只有一个,她有个喜气洋洋的名字叫“福珍”,极长的辫子,大额头,大嗓门。她人好,又热闹,与一切男生均是好友,与他们暗恋的女孩子也均是好友,替他们传递字条兼倾听心事。只是放学时便落单了,于是每日黄昏,我与她日日从城南走回城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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