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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固定物失效的原因分析及防治对策(2)
http://www.100md.com 2009年5月5日 《中国现代医生》 2009年第13期
     尽量恢复解剖复位,但不强求解剖复位。保留骨折周围血供比刻意追求解剖复位,利大于弊。钢板固定宜放置张力侧,以形成坚固的力学系统,对抗和转化压力为张力,促进骨折的愈合。钢板放置不对称,导致应力失衡,局部应力集中,钢板断裂,螺钉松动[1]。如果钢板长度不够,也就不能有效地固定,正确的钢板长度需骨折端直径的4~5倍,宽度为骨径1/2才能耐受屈伸及弯曲[2]。使用加压钢板时为防止钢板两端应力集中,可于两端行单皮质固定以减少应力集中。对于对侧骨质缺损的骨折,尽量避免使用加压钢板,防止对侧骨质压缩塌陷,宜选用中合支撑钢板,同时予以植骨。对于长斜形骨折,钢板空余板孔不宜过多,因钢板应力薄弱点即为板孔处,空余板孔越多,抗弯曲力度就越差。尽量拧入螺钉固定或填入垫片使钢板空隙减少,强度增加。对于钢板固定骨面不平整时,需对钢板适当预弯贴附骨面,防止钢板与骨面间隙太过,不宜强行拧入螺钉,避免螺钉应力集中断裂。股骨髓内钉固定尾端留置过长,近端锁钉位置上移,锁钉无骨质把持,易松动切出。当行交锁髓内钉固定时,骨折端间隙较大,当下地负重时,由于远近两端锁定,应力集中于远近锁钉处,易发生断钉或螺孔扩大螺钉松动切出。对于粉碎性骨折可予以钢丝临时捆绑固定,待固定牢靠后可去除钢丝,尽量避免钢丝留置体内,因钢丝捆绑一般为环型捆绑,对骨端血运可造成环型压迫,增加骨折端缺血发生率,并发骨不连。内固定物不宜过多,因内固定物相对于体内始终是一种异物,始终存在排斥、感染可能,同时内固定物的存在占据正常骨组织生长空间,内固定物的应力遮挡所致的骨吸收、骨质疏松症,增加内固定物取出后并发再骨折的可能[2]。术中操作时螺钉固定需与骨面钢板垂直,不宜垂直骨折线,螺钉不宜进骨折线,防止并发骨不连,如必要时可于侧旁行拉力螺钉固定骨碎块,在临近关节部位固定时,由于干骺端松质骨偏多,钻孔时不宜反复,防止孔道扩大,螺钉把持力降低。

    3.3 术后处理

    盲目地相信内固定强度,对于不稳定骨折固定,未予以必要的外固定保护。克氏针、吸收螺钉棒固定强度及抗旋转力度较差,术后需予以一定的外固定辅助。对原发性疾病未治疗。如原发性或继发性骨质疏松症的治疗,增强螺钉的把持力。未遵循循序渐进的功能锻炼原则,过早下地负重活动是并发内固定物松动失效最主要的原因。因惧怕骨折不愈合,迟迟不肯功能锻炼而发生废用性的骨萎缩。下地活动时间需根据X线片骨端愈合情况。

    内固定物失效原因众多,与骨折发生部位、骨折类型、内固定物选择方式、术中的具体操作及术后功能锻炼、外固定物的辅助有密切关系。需综合考虑分析处理,最大限度减少内固定物失效率,提高手术治疗效率,改善人们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1] 胥少汀,葛宝丰,徐印坎. 实用骨科学[M]. 第 3版. 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2006:338-340,358-382.

    [2] 陈德超,彭建兴. 四肢骨折内固定物松动折断原因探讨[J]. 中国现代手术学杂志,2007,11(1):47-49.

    (收稿日期:2008-09-16), http://www.100md.com(王 瑜 王善琛 魏仲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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