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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579726
心理干预对矮小症儿童心理状态和生活质量的影响(2)
http://www.100md.com 2018年6月15日 《中国现代医生》 201817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17年1~12月本院儿童生长发育和心理卫生科门诊就诊的矮小症儿童60例,其中男38例,女22例;年龄7~14岁,平均(10.27±3.25)岁;将实施心理干预前30例为对照组,实施心理干预后30例为观察组。两组矮小儿童年龄、性别、学历等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见表1。

    1.2 纳入标准和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①身高在正常儿童生长曲线第3百分位数以下者[4]:②年龄8~18岁;③生长缓慢,生长速率<5 cm/年,骨龄正常或延迟,经头颅CT或MRI检查,脑垂体或丘脑无异常;④甲状腺功能、肝肾功、乙肝标志物、空腹血糖、血、尿常规均无异常,且染色体核型分析正常。排除标准:①有明显严重的心理、情感障碍者;②年龄大于18岁,小于8岁者;③有先天性代谢性疾病者;④智力障碍或听力等因素无法进行交流者。

    1.3 治疗方法

    对照组给予每晚睡前0.5 h皮下注射人重组生长激素[赛增,12 IU/(4.0 mg·瓶),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国药准字S20063031]0.15~0.2 U/(kg·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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