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期刊 > 《食品安全导刊》 > 2016年第7期 > 正文
编号:12962353
完善制度改革 助力行业发展
http://www.100md.com 2016年7月1日 《食品安全导刊》2016年第7期
     不断完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配套文件,是为了有效实施“放、管、服”的改革方针,完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国家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主任乔东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具体配套文件内容为主要着力点介绍了目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的情况。

    5月22日,在国家会议中心举办的2016年中国实验室管理与检验技术国际论坛上,国家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主任乔东作了题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与发展》的报告。报告中,他指出要通过“放、管、服”的改革方针做好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工作。为了了解目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的具体情况,本刊记者就《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163号令)(以下简称“163号令”)的相关问题采访了乔东主任。

    明确认定范围

    紧跟现行政策

    “163号令”于2015年8月1日正式实施,名称由2006年发布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86号令)改为“163号令”,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乔东表明,“163号令”的调整更准确地反映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的范围。

    10年前实行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包括检测、校准和检查机构,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只包括检测和检验机构。乔东介绍说,“86号令”中的检查机构实际上是“163号令”中的检验机构,过去的检查机构被检验机构代替了;从政府管理部门来说,校准是由质检总局的计量司负责,主要的任务是管理校准实验室;过去“校准”的资质认定许可范围不太清晰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5893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