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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292490
食品广告合规通用准则知多少?(1)
http://www.100md.com 2018年7月1日 《食品安全导刊》 2018年第7期
     案情回放

    人民网发布的2017年度违法广告典型案例中有八成是食品、药品方面的广告违法案件,其中一起典型案例是“湖南省长沙市XX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布违法食品广告案”。官方发布该案的基本情况如下:当事人代理发布“祝眠晚餐”食品广告,广告含有“吃祝眠晚餐,告别失眠”、“调心养肝、安神助眠、安志化郁”等内容,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和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第三十四条等规定。2017年7月,湖南省长沙市工商局雨花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罚款5万元。

    律师观点

    上述案例反映的是广告经营者违规代理发布食品虚假广告的案件。我国法律明令禁止发布明示或暗示具有治疗、预防疾病功效的食品广告,该案中的“吃祝眠晚餐,告别失眠”、“调心养肝、安神助眠、安志化郁”等广告内容,明显具有治疗性的功效宣称,违反了《广告法》《食品安全法》等法规的规定。因此广大食品企业应对食品广告的合规性引起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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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延伸

    食品广告相关法规众多,包括《广告法(2015)》《食品安全法(2015)》《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6年修正)》《食品廣告发布暂行规定(2015)》《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2000)》《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2005)》《酒类广告管理办法(1996)》等。

    笔者根据现行法规,对各类食品广告审查中需要注意的一般性准则进行整合汇总。因篇幅有限,如保健食品、酒类、特殊医学用食品、互联网、媒体等不同领域、版块的特殊性准则就不在此一一列举。

    不得提供广告服务的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以及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者服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广告法(2015)》第3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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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发布广告。(《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2015)》第3条)

    不得推荐广告的情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以及食品检验机构、食品行业协会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消费者组织不得以收取费用或者其他牟取利益的方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食品安全法(2015)》第73条)

    内容形式要求: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广告法(2015)》第3条)

    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广告法(2015)》第14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广告中应当明示的内容,应当显著、清晰表示。(《广告法(2015)》第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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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实性原则: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法(2015)》第4条)

    食品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2015)》第2条)

    主体责任: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广告法(2015)》第4条)

    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生产经营者需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食品安全法(2015)》第73条)

    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广告主发布食品广告,应当具有或者提供营业执照、相关产品的批准证书、关于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2015)》第4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广告法(2015)》第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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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表述要求: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广告法(2015)》第8条)

    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广告法(2015)》第8条)

    禁止情形: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广告法(2015)》第9条)

    ①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②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③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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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⑤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⑥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

    ⑦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⑧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⑨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⑩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食品广告不得含有“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等绝对化的语言或者表示。(《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2015)》第5条)

    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法(2015)》第13条)

    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广告法(2015)》第17条)

    禁止食品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食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2015)》第6条), 百拇医药(刘志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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