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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食品安全新闻事件中,法务可以发挥怎样的作用?
http://www.100md.com 2019年10月1日 《食品安全导刊》 2019年第10期
     本文在定义“何为食品安全新闻事件”时引用了相对论的观点,因为笔者认为,对于一家食品企业而言,不能用广义的“事件”作为前提去设定法务可发挥的作用,毕竟对于大多数食品企业而言,哪怕只是当地广播电台的一次曝光,就有可能引起该企业的恐慌。因此,本文所指的食品安全新闻事件,不仅包括小到只对一家食品企业引起小众关注的食品新闻报道,还有大到对某类食品产业都有覆灭性影响的重大事件。

    法务的定位

    本文所说的法务,通指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人士。笔者认为如果仅将其定位局限于“传统法务提供法律风险防控”这一角色内,那么无论从哪个角度切入,法务在“食品安全新闻事件”中都只是辅助地位的存在。

    比如,企业邀请法务共商公司某款产品被媒体扭曲事实、恶意中伤后的应对策略时,该法务提出“公司可以考虑提起名誉权诉讼”的方案。企业采纳了该方案,于是在长达数月的诉讼期间,该新闻遭遇多次演变、发酵,致使企业被网络“键盘侠”攻击,产品销量急剧下降,甚至是股票跌停……这种“法务”也许在法律上尽职——赢了诉讼,却终究会在服务市场丧失竞争力。

    因此,上述中的法务并不是本文的讨论对象。笔者借用艾·里斯、杰克·特劳特的《定位》对“法务定位”进行重新定义,即“如何让你在潜在用户的心目中与众不同”。笔者希望,不管是全职服务的企业法务,还是兼职顾问的律师,都应认识到一点——“法务不要因职责、工作内容等因素主动阻断企业主与你的合作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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