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典型经验分析总结
试点,重点,监管,1充分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1高点定位,高层推进,2组建工作专班,完善工作机制,3完善督查问责体系,4组建强有力的监管队伍,2充分发挥“财”的基础保障作用,1增加食品安全工作的财政预算,2增加创城专
邵婧婧,辛 文(1.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日照 276800;2.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沂南 276300)
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之责。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性,要求各级地方坚持严字当头,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保障民生工程来抓,坚决守护好人们“舌尖上的安全”[1]。
为了督促地方各级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坚决筑牢食品安全每一道防线,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于2014年正式启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2]。截至目前,全国已成功创建3批试点城市,涉及31个省(区、市)的67个城市,覆盖了全国所有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部分基础较好的地级市,覆盖人口4.3亿、国土面积115万km2,生产总值约占全国一半。第4批创建推荐城市已于2021年12月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公示,名单包含北京市通州区、怀柔区、天津市河西区、北辰区等共53个城市。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已经成为当前全国推进食品安全工作一个越来越重要的抓手和平台,创建活动的开展促进了试点城市的社会协同共治,全面提升了当地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大幅度提高了人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本文通过对部分试点城市的创建工作进行分析,将试点城市创建典型经验总结为以下3个方面。
1 充分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
1.1 高点定位,高层推进
把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高位推动,纵深发力,强化各级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促使创建工作高质量推进。由市委书记或市长挂帅,成立高规格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烟台等地还通过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食安委全体会、人大问询、政协提案和调研等方式,强力部署、推进创城工作。
1.2 组建工作专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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