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氮平应用于儿童精神分裂症治疗的临床疗效观察(2)
方便选取在该院接受治疗的精神分裂症患儿92例作为研究的对象,以随机数字表法将其分为对照组与观察组,每组46例。其中,对照组有男性患儿28例、女性患儿18例;年龄分布5~15岁,平均年龄(10.15±0.89)岁。观察组中有男性患儿27例、女性患儿19例;年龄分布4~15岁,平均年龄(10.21±0.91)岁。两组患儿的年龄、性别等一般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可进行对比研究。该次研究已取得该院伦理委员会批准,且两组患儿家属均已知晓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1.2 诊断标准
依据《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3]对患儿进行诊断。
1.3 纳入标准
1.3.1 纳入标准 ①患儿相关症状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的临床诊断标准,并被确诊为精神分裂症患儿;②患儿无其他全身性疾病;③3个月内未服用相关抗精神病药物;④阳性和阴性症状量表(PANSS)评分超过60分。
1.3.2 排除标准 ①患儿对该次研究所用药物存在禁忌证;②其他不适合参与该次研究的患儿;③在半年内接受过经颅磁刺激治疗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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