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中国医院院长》 > 2013年第3期
编号:13172295
大部制悬疑
http://www.100md.com 2013年2月1日 《中国医院院长》 2013年第3期
     在2013年全国两会召开前夕,除了房价、医疗等民生问题,最受关注的便是大部制改革。

    大部制改革的全称为大部门体制改革,属于政府机构改革。如果算上即将进行的这次,从1982年至今,中国已经经历了六轮政府机构改革。同时,本次也是继2008年后的第二轮大部制改革。

    方案尚未公布,舆论的关注焦点仍停留在哪些部委会改以及如何改的层面。事实上,相较于制度设计,大部制改革的落实更为艰难。

    1988年的政府机构改革,首次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是机构改革的关键”这一命题。除了转变政府职能,政府机构改革同时要解决的是理顺各部门间关系的问题:明确政府的职能定位,之后再予以归类,分配至各部门。这过程看似简单、明确,实则困难重重。

    机构改革不是平地起高楼,民众对政府的期待在变,政府的职能定位亦随之向公共服务转变,政府部门问的职能设计也没有唯一正确的答案。然而,不变的却是既有的部门利益,从中央延伸至地方,纷繁复杂。可以说,每一次的机构改革,都是一次硬生生的利益调整,上要照顾到主要部门负责人的政治前途,下在照顾到万千职工的个人利益,与系统内所有人都息息相关。历次的政府机构改革都是在变与不变之间博弈、纠结。这也许可以解释,为什么机构改革多发生于换届之年。

    在2008年的第轮大部制改革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被划归卫生部管理,以期理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应对越来越频发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随之而来的改变是,原属垂直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体系转归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管理。这

    转变持续了几年时间,很多地方政府都被动地等待药监部门的负责人退休,才着手落实政策。

    因此机构改革的设计,不是简单的部门整合,既要考虑到政府职能定位和机构设置的科学性,也要照顾各方利益。可以说,政府对待机构改革阻力的态度,决定了改革的成败。如果选择忽视,最终的结局很可能只是形成新的部门利益平衡,造成机构设置的反弹,原先期待的职能转变则被抛诸脑后。但若过分重视,每次的机构调整都谨小慎微,也难达到效果。

    其实,所谓决策、执行和监督的三权分立,本质也是利用科学的权责划分,使部门间互相制衡。与其在机构设置的科学性和平衡各部门利益问左右为难,不如利用机构的权责重新划分,厘清三权,确立归属,将不同部门的利益趋向引导到与政府职能转变相协调的轨道上。在本轮大部制改革中,有关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机构设置,正面临着这一考验。, 百拇医药(修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