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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托管回潮(2)
http://www.100md.com 2013年11月1日 《中国医院院长》 2013年第21期
     对医药企业而言,并非所有药品都是高毛利。而且,企业还必须保证物美价廉、临床必需药品的供应。因此,在药品成本较高,还要返给医院费用的情况下,企业盈利空间有限。如此,医药企业唯有通过更换药品来谋求高利润。一旦医药企业拥有更换药品的权力,医药企业便会更加鼓励医生开大处方、卖高价药。若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和销售垄断地位不被打破,药房归谁管理都一样。如果医疗体制不变,今天的药房托管还会是南京药房托管的结果。

    廖新波:两次药房托管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医药分开”的问题。

    首先,“医药分开”的目的是要打破“以药补医”,而取消“以药补医”后,医院和医生要获得合理补偿。因此,只有增加政府投入,建立起补偿机制,回归医生价值,才可能实现“医药分开”的改革目的。在此大前提下,如今的药房托管就是先天不足。

    其次,药房托管后,药房的药事管理也成为问题。医药企业根本没有能力开展诸如特殊药品管理、临床药学工作、合理用药评析与咨询等工作。而且,药房不归医院管,药师就完全脱离了临床,使刚刚起步的临床药学服务工作遭到毁灭性的打击。至此,百姓合理用药、安全用药的保障被拦腰截断。

    再次,在降低药占比和获得利润的双重压力下,医院只能给患者开更多检查项目,最后将“大处方”变成了“大检查”。表面上看,药房托管切断了药品与医院的关系,但实际上,医生处方与药品销售的利益链并没有消失,反倒是医院为了保持药房托管前的药品收入,会更加趋利。医生会继续利用处方权进行寻租。所以说,药房托管是“医药分开”自欺欺人的形式主义表现。

    刘中民:“医药分开”的目的是切断医药代表与医生、医院问的利益链。药房托管只是将药房的经营权交给了医药公司。只要药品存在不合理的利润空间,就永远不可能切断医生与医药代表间的联系。实行医药托管后,医院对医生处方的监管作用反而被削落,某种程度上,医生与医药代表间的联系反而增加了。

    “医药分管”则是一种真正意义上切断医药代表与医生问联系的好方法。它由医院提供药品供应目录,医药公司根据目录,与药品供应商谈判价格,使医药公司采购价格与医院供应价格之间的差额最大化,压缩原药品代理商可提供给医生的促销空间,实现“医药分开”的目的。

    所以,能否实现“医药分开”的核心是药品定价机制,与物价局和发改委也有一定关系。, http://www.100md.com(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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