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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医保体制粗析
http://www.100md.com 2014年7月1日 《中国医院院长》 2014年第13期
埃及医保体制粗析

     当代埃及通过不断立法建立起国家社会保障体制、国家社会保险体制和社会救助体制。1965年以来,埃及通过医疗保障立法(见表),建立了面向全国各个社会群体的医疗保险制度,政府根据医疗保险政策建立了覆盖全国的医疗保险管理体制。

    埃及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通过设置医疗成本上限和主要针对治疗性护理的方式,为本国19~59岁有生产力的人员建立了以雇主为主的医疗保险计划,尽管减少了个人的医疗支出比例,但并没有提高埃及医疗设施的利用率。

    埃及的医疗保险体系非常复杂,主要包括政府医疗体系、公共医疗体系和私营医疗体系。其中政府医疗体系由埃及财政部预算资金支付、公共医疗体系由埃及财政部的转移支付资金和其他资金维持正常运作。

    社会医疗保险由埃及政府社会事务部(MOSA)下属的公共社会保险局总负责。社会保险局依法执行全国医疗保险计划,而具体的医疗保险业务则由埃及健康保险机构所属的医院负责。

    在社会医疗保险计划之外,埃及政府财政部、高教部、健康与人口部均有提供公益性医疗服务的职能,其下设附属医院。

    1964年,埃及《健康保险法》建立了执行健康保险计划的健康保险机构,其是埃及健康与人口部下属的政府实体,一切依政府法令和相关立法行事,属于公共机构,但没有医疗决策权限。自成立至今,埃及健康保险机构一直作为全国医疗保险系统支付医疗费用的报销者和医疗服务提供者双重角色。

    埃及健康保险机构的收入主要来自社会保险机构(SIO)、养老保险机构(PIO)、学校健康保险计划(SHIP)的学生注册费、政府预算和烟草税,还有一部分来自政府雇员的公共支付部分。

    目前,埃及健康保险机构是埃及保健组织(HMO)的医疗保障样板,其通过预付费方式,向受益对象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并借助健康保险机构的附属医院和诊疗所,以及雇佣的医疗人员队伍,向受益人提供综合治疗和预防医疗项目。随着学生群体加入医疗保险系统,埃及健康保险机构开始与非附属医院签约,通过付费方式或就医后报销方式,解决埃及人民看病难、医疗保险系统压力过大问题。, 百拇医药(李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