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中国医院院长》 > 2015年第6期
编号:13118706
于金明:“救贫救急”恶性肿瘤患者
http://www.100md.com 2015年3月15日 《中国医院院长》 2015年第6期
     “对于少数的重大疾病,我认为还存在一个相对的空白地带。”山东省脑肿瘤医院院长、中国抗癌协会副理事长于金明以肿瘤为例,“一般肿瘤的治疗覆盖率是不错的,但是对一些晚期肿瘤的特效药、进口药、昂贵药,目前还没有实现医保的覆盖。”

    于金明表示,“中国已基本实现全民医保,这是一个很大的成绩。但是目前中国医保还存在着资源不均衡、可及性没有达到,以及公平性仍有欠缺等问题。”

    虽然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完善对多发病、常见病患者起到了良好的保障作用,切实减轻了群众负担。但于金明认为,对于大病患者来说,还是保障不足,有些家庭仍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特别是少数使用昂贵靶向药物的肿瘤患者,疾病负担大大超出了其经济承受能力,很多患者被迫放弃最佳治疗方案。

    作为一名多年来在临床一线工作的医生,于金明对此深有感触。他建议针对少数急需适用靶向药物等特效药、救命药的肿瘤患者,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既救贫又救急”。

    “靶向药物大多未被纳入医保,患者只能自费。普通肺炎患者,由于有医保,花费几千元后个人只承担几百元,造成不了太大的经济负担。而恶性肿瘤患者,动辄花费十几甚至几十万元,即使有医保,个人负担仍较重,靶向药物费用更是普通家庭无法承受的。”于金明认为应该加大恶性肿瘤患者救助力度,需要从两方面着力。

    首先是加强政府的主导作用,探索多方分担的新机制。一是在现有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从每年结余的新农合及医保资金中抽出一部分购买商业保险,作为特殊救助的保障资金。二是成立专门的救助机构,多渠道筹集资金,设立大病救助评估委员会,对适用靶向药物的患者完成评估后及时进入救助程序。三是选择社会责任感强的制药企业,政府以谈判的方式促使药企降价、进行慈善救助,由医保基金、药品供应商、患者三方分担。同时,采取措施,鼓励国内药企自主研发,将疗效确切、临床必须的靶向药、特效药优先纳入医保。四是政府规定或鼓励单位为职工购买大病保险或设立大病救助基金。

    其次,落实肿瘤患者分级诊疗制度。分级诊疗应该科学合理,一级、二级基层医院看的是常见病、多发病,肿瘤的一、二级预防,以及肿瘤规范化治疗后的康复;但恶性肿瘤这样的重大疾病,应该到三级医院接受及时规范的诊疗。, 百拇医药(徐书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