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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772494
发改委发文力促新增医疗服务价格审核(1)
http://www.100md.com 2016年2月1日 中国医院院长 201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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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发文力促新增医疗服务价格审核

     2015年12月30日,国家发改委在官网印发《关于加快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受理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改进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及时受理、高效办理,促进医疗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使用。

    《通知》强调,受理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不受《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限制,对涉及试剂、耗材和设备等医用产品的项目,只要相关产品获得有关部门批准生产、具备市场准入条件,均应纳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受理范围。

    《通知》主要内容

    ◎ 要进一步简化工作程序,按照鼓励创新和使用适宜技术相结合的原则加快审核,及时公布审核结果。

    ◎ 对审核通过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各地要明文规定在本行政区域内执行,并明确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价格水平或价格管理形式等。

    ◎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受理条件、审核程序、审核时间、审核原则及内容和部门职责等工作规则,确保受理审核工作责任明确、过程透明、结果公开。

    ◎ 各地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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