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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一起直面药物不良反应(2)
http://www.100md.com 2011年4月1日 《家庭药师》 2011年第4期
     4继发感染(二重感染)

    长期、大剂量使用广谱抗菌药,敏感的细菌被杀灭了,而不敏感的细菌、真菌大量繁殖,从而引起新的感染,如真菌引起的鹅口疮,葡萄球菌引起的肠炎等。正因为如此,全身用的抗生素和合成抗菌药是处方药,不得用于自我药疗。

    5毒性作用

    某些安全剂量范围小的药物,在使用过久后,较易引起中毒。如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等有肾毒性,各种抗肿瘤药有心脏毒性。因此,使用这些药物必须遵医嘱或按说明书使用。

    6致癌、致畸、致突变

    这是药物引起的特殊毒性反应,发生迟缓,早期不易被发现,可能很难将其与用药联系起来,因此应特别注意。大多数的抗肿瘤药物都有这些毒性。

    不少药物对胎儿的影响也已肯定,尤其是妊娠初3个月。比如最著名的“反应停”事件,曾在全世界广泛应用的沙利度胺,本来用于抑制怀孕早期呕吐反应极为有效,却没料到因此导致了大量的“海豹畸形婴儿”,造成了上世纪震惊世界的药害事件。

    严重不良反应

    这是最坏的情况,如果有药物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就必须坚决弃用,即便它再出名、再有效也一样。根据国际惯例,严重不良反应是指,在任何剂量下出现并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反应:(1)死亡或威胁生命;(2)使病人住院或延长住院时间;(3)有持续或显著的病症或机能不全;(4)有先天性异常或分娩缺陷。

    只有药物监管部门宣布药物因严重不良反应而撤出市场,才能宣告该药物使命的完结。我们应该理性地对待药品不良反应信息,不能因为某种药一发生不良反应,就武断地提出停用或者撤市。

    还药物一个公道

    安全追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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