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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014481
我县乡镇医院药事管理现状及改进建议
http://www.100md.com 201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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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见附件(1474KB,2页)。

     [摘要] 通过总结本县卫生局对乡镇医院药事管理质量检查中发现的药事管理制度不健全、药品养护储存设施和管理差等问题,及进行指导、整改的情况,探讨乡镇医院药事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方法。导致乡镇医院药事管理水平低下的原因主要是医院领导轻视药事管理、缺乏专业药学人员和药事管理业务技术。因此,需要加强对乡镇医院药事管理的考核,加快药学人员的引进和培养,建立药事管理制度,结合上级医院的帮扶指导以更好地促进药事管理水平的提高。

    [关键词] 乡镇医院;药事管理;改进建议

    [中图分类号] R95[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4-4721(2010)11(a)-138-02

    药品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疾病的特殊商品,加强医院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群众用药的安全有效,是医院的重要职责。近几年我县卫生局在对20多家乡镇医院的医疗质量检查中,均由县级医院的资深药师参与药事管理质量考核。通过检查,发现我县乡镇医院的药品管理问题很多,药品安全隐患严重。笔者就当前乡镇一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提出建议。

    1 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药学专业人员匮乏,业务水平低下,法规意识不强

    《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医疗机构必须配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非药学技术人员不得直接从事药剂技术工作”。《处方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第三十一条规定:“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我县乡镇医院从事药剂技术岗位的人员大部分没有取得药学技术职称,具有药师资格的药剂人员更加缺乏,大多数医院存在“以医代药”、“以护代药”的现象。这些涉药岗位的人员,包括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的药师,均缺乏必要的药学知识和技能,缺乏理解、执行药事法规的能力。

    1.2 药事管理组织未建立,药事管理制度不健全

    基层医疗机构一般未设药事管理机构,绝大部分基层医疗机构领导或者药房人员满足于日常配发药品的简单工作,药事管理的其他基本功能普遍缺失[1]。我县20多家乡镇医院的药事管理组织也基本处于空白状态,个别有药事组织的医院也没有开展工作,医院药品的采购、养护、调配等各个技术环节任由涉药人员各行其是。例如采购药品不索取和审核供货方的合法资质,药品入库不验收、不登记;药品储存没有药品养护管理和效期管理的制度和措施;药剂人员不清楚药品调剂要按照“四查十对”的要求调剂处方等,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得不到保证,群众用药安全隐患突出。

    1.3 药品养护储存设施和管理差,缺乏药品存储安全意识

    基层医院药品的养护储存缺乏必要的设备设施,保管不符合要求是一个普遍现象[1-2]。从2006年开始,我县乡镇医院逐步实施规范化建设,全部按统一的标准新建医院,医疗硬件设施有很大提高,但药房的养护储存设施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加上有关涉药人员管理意识淡薄,药品的储存安全问题不少。库房、药房无空调、排风扇、防鼠装置等设施,有的连药架也缺乏,药品直接放在地面上。药品储存摆放未分区管理,存在合格药品与不合格药品、外用药与内服药、药品与生活用品杂物混放现象[3]。没有药品养护概念,一些需要冷藏保存的药品、中药注射剂等需20℃以下保存的药品和普通药品一起存放在常温库里。

    1.4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混乱,安全漏洞多

    国务院颁布、实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卫生部发布、实施《处方管理办法》,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在医疗机构的使用管理有严格而又具体的规定和要求。但遗憾的是,大多数乡镇医院对这些法规以及具体的管理要求知之甚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安全隐患多。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没有建立和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验收入库时未做到双人复核、双人双锁、专柜保管,领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没有核对处方和回收空安瓿;药房没有专柜加锁、专人保管,调配发药缺乏复核人;处方书写不规范,处方用量超过规定,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如哌替啶准许患者在院外使用;门诊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没有建立病历资料,没有按时复诊等[4]。

    2 解决问题的经验和建议

    2.1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在药品规范化管理建设过程中,首先要求医院领导从思想上重视药事管理,加强组织建设,成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药剂科、医务科负责人为成员的药事管理小组,制定和落实相关制度,改善药品储存条件,有效行使医院药事管理组织的职能,逐步提高药事管理水平,达到确保患者用药安全的基本要求。

    2.2 促进药学人员的引进和培养工作

    医院结合实际对药剂人员进行强化教育培训,抓好药剂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鼓励和积极组织药学人员参与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和资格的评审及考试,不断提高药学人员综合素质。同时医院要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和处方管理法等法规,培养引进相应的并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确保高素质人才进入医院药房工作,提高工作质量。

    2.3 加大业务指导和考核力度,防范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卫生局把药事质量管理列入医疗质量考核内容后,由上级医院高资历药师对乡镇医院进行检查考核,及时发现存在的各种药品安全缺陷和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例如乡镇医院药房普遍存在使用乳钵为儿童等患者研磨药品的行为,不仅破坏药品剂型,造成药品易变质,更重要的是存在严重的药品污染行为,患者的用药安全存在重大隐患。其他还有药品效期管理缺失、麻醉药品使用管理混乱等重大缺陷均是在各种药事质量检查中发现的,检查药师提出整改和指导意见,这些缺陷得以及时纠正,有效地防范了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2.4 加强检查督促,建立帮扶提高机制

    我县近年来的实践证明,只要卫生局加强对乡镇医院药事管理质量的检查考核工作,就可以有效提高医院领导对药事管理的重视程度,防范重大药事安全事故发生,促进药事管理水平的提高。为帮助乡镇医院加强药事管理,由县级医院有责任心、专业熟练的药师定点到乡镇医院进行业务指导,可以更有效地规范、提高乡镇医院的药事管理水平。目前,我县每个县级医院对临近乡镇医院在医疗业务上进行“一对一”的帮扶指导,其中也包括药事业务的指导,并且对该项工作有严格的考核要求,相信在这些措施下,我县乡镇医院的药事管理水平会有明显提高。

    [参考文献]

    [1]姜援朝,王佐德.基层医疗机构用药安全存在的隐患及建议[J].中国医院药学杂志,2008,28(19):1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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