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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009283
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的期待治疗时间与围产结局分析
http://www.100md.com 201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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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见附件(1412KB,2页)。

     [摘要] 目的:探讨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的期待治疗时间与围产结局分析。方法:回顾分析本院2008年1月~2010年1月收治的65例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产妇的临床资料,按发病孕周的不同分为3组,并对并发症、预期治疗情况以及围产结局进行比较。结果:各组并发症的发生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但Ⅱ组的预期治疗时间较其他两组明显长(P<0.05),而且新生儿的体重增加也比其他两组多(P<0.05),随着孕周的增加,围产结局明显改善(P<0.05)。结论:期待治疗用于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的治疗是可行的。

    [关键词] 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期待治疗;围产结局

    [中图分类号] R714.24+5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674-4721(2011)01(b)-155-02

    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是一种严重危害母婴健康的妊娠期并发疾病。目前,医学界对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的界定还没有统一标准,但大部分学者都认同将发病于孕34周前的重度子痫前期称为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1]。此症发病早、病情重,而且在治疗时经常需要权衡母婴双方的利益以避免冲突,使得产科很为难,因此如何设定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孕妇的期待治疗时间也成为了产科医生最关注的问题之一。本文通过回顾分析本院2008年1月~2010年1月收治的65例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产妇的临床资料,探讨了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孕妇的期待治疗时间对其围产结局的影响。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院2008年1月~2010年1月共收治了65例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产妇,年龄21~36岁,发病孕周28~33+6周,其中,初产妇40例,经产妇25例,双胎7例,单胎58例。根据孕妇发病孕周不同将其分为3组:Ⅰ组9例,双胎2例,孕28~29+6周;Ⅱ组24例,双胎2例,孕30~31+6周;Ⅲ组32例,双胎3例,孕32~33+6周。选取产妇时发病孕周不足28周,入院时即发生严重并发症的产妇排除。3组孕妇在年龄、孕次等方面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诊断标准

    参照乐杰等[2]主编的《妇产科学》制定诊断标准,65例产妇均确诊。

    1.3 方法

    住院期间定期对产妇实施以下方面的监测:血压、血常规、尿常规、尿蛋白定量、肝脏功能、凝血功能、并发症情况等,还要定期的对胎儿进行监测,包括胎动、胎盘、羊水、脐血流等情况。选取发病孕周≥28周,入院时没有伴有严重并发症的产妇实施预期治疗,治疗过程中,产妇要卧床休息,如出现血压过高的情况,立即实施降压治疗,先口服如硝酸甘油、硝苯地平等药物降压,若没有改善,再行静脉降压,若出现低蛋白血症可以实施利尿治疗。在治疗中,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必须立即终止治疗并终止妊娠:血压控制不住;产妇或胎儿出现严重并发症。

    1.4 统计学处理

    根据资料记录的数据进行统计,并应用SPSS 11.0统计软件帮助处理数据。

    2 结果

    2.1 并发症情况

    65例孕妇出现的并发症主要有低蛋白血症,心肺、肝脏、肾功能受损,子痫,HELLP,视网膜病变,还有胎盘早剥等。3组中各并发症的发生概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2.2 期待治疗情况的比较

    从表1可以看出,Ⅱ组产妇平均延长的孕龄和新生儿平均增加的体重较Ⅰ组和Ⅲ组都要明显高,统计后发现,3组在预期治疗时间方面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Ⅱ组>Ⅲ组>Ⅰ组,而Ⅰ组和Ⅱ组,Ⅱ组和Ⅲ组在新生儿平均增加体重方面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Ⅰ组孕28~29+6周;Ⅱ组孕30~31+6周;Ⅲ组孕32~33+6周

    2.3 围产结局的比较

    见表2。从表2可以看出,随着孕周的增加,新生儿的窒息率、死亡率、入住NICU率都明显下降,统计后发现,3组的围产结局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3 讨论

    在治疗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时,母婴之间的利益存在很大的冲突,围生儿的死亡率与胎儿的成熟程度有很大的关系,因此要降低围生儿的死亡率是可以通过延长孕周来实现的。而对于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产妇,孕周越长越易危害自身的生命安全,因此如何在兼顾到母婴的同时利用期待治疗适当地延长孕周是关键问题[3]。有研究指出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经过预期治疗后,平均延长孕周11 d,妊娠和分娩结局会获得明显改善,因此进行期待治疗并掌握好治疗时间是解决母婴冲突的有效手段[4]。

    本文研究发现,在预期治疗的过程中可能出现以下的一些并发症:低蛋白血症,心肺、肝脏、肾功能受损,子痫,HELLP,视网膜病变,还有胎盘早剥等,而且并发症的发生不单一。但是随着孕周的增加,并发症的发生率没有很明显的改变(P>0.05),因此它并没有明显增加孕妇的生命危险,间接证明了适当的期待治疗是可行的。在期待治疗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发病孕周30~31+6周(Ⅱ组)的产妇进行预期治疗的平均时间较孕28~29+6周(Ⅰ组)和孕32~33+6周(Ⅲ组)的产妇要长,并且它们之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而且Ⅱ组中新生儿的体重增加较Ⅰ组和Ⅲ组也大很多,说明胎儿的成熟程度增加了,这也说明了适当的延长孕周是可以改善妊娠和分娩结局的。通过各组围产结局的比较,笔者发现随着孕周的增加,围产结局的改善很明显(P<0.05),新生儿的窒息率、死亡率、入住NICU率都有了明显下降,这说明通过预期治疗延长孕周对围产结局是有着正面影响的,可以降低新生儿的死亡率。

    综上所述,期待治疗用于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的治疗是可行的,它可以降低新生儿的死亡率,明显改善围产结局。随着医学的不断发展,临床检测手段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因此可以多鼓励患此症的产妇接受预期治疗,告知她们治疗的安全可行性,这样必定能有效地改善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产妇的围产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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