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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090132
拓宽视野,聚焦我国药品研发监管“软肋”(1)
http://www.100md.com 2011年6月5日 《中国当代医药》 2011年第16期
     保障药品安全对于保护公众生命健康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对疫苗的注册、生产、流通等环节的全程监管,推动和促进了疫苗行业整体水平的提升,国内疫苗质量标准已经与世界接轨。不久前,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菌苗室研究员王国治就公众用药安全问题,接受了本刊记者的采访。

    完善我国疫苗安全性评价监督体系

    据王国治研究员介绍,在我国,疫苗上市后的监督主要由疫苗质量检验监督体系与疫苗接种后有效性和不良反应的监测体系构成,前者是保证疫苗出厂质量或疫苗出厂后的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要求,后者主要评价疫苗接种后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即通过人群流行病学的调查来评价疫苗对相应疾病的预防效果;对疫苗接种后安全性监测可以通过监测网对所发现的不良反应情况进行分析,对该制品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作出正确判断,对于质量监督部门而言,如果能及时得到不良反应的相关信息,则可有利于发现制品中存在的质量问题隐患,为标准的变更与提高提供依据;对疫苗接种后不良反应监督体系的人员而言,了解出现不良反应该批制品的质量状况,对于分析不良反应发生的原因有着重要的参考意义。

    “遗憾的是,在具体监督过程中,由于疫苗质量监督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进行,而疫苗临床不良反应监督由国家疾病控制中心进行,二者隶属不同管理部门,缺乏有效沟通,无法数据共享,大大降低了监管效能。”王国治研究员说,目前我国疫苗质量管理已经达到世界卫生组织的监管要求,对每一批疫苗和生物制品的出厂销售实行审批和签发制度,国家生物制品检定机构对生产企业在完成每一批制品的生产检定的记录摘要和样品进行审查和检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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