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中国当代医药》 > 2014年第36期
编号:12630630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抗肿瘤药物不合理医嘱分析(2)
http://www.100md.com 2014年12月25日 中国当代医药 2014年第36期
     2.2.4 给药途径错误 不同的给药途径,可使药物吸收速率和程度、血药浓度不同,药物的分布、消除也不可能不同,甚至改变作用的性质。一般药物如果真正起作用需要进入血液,然后散发在作用部位。吸收是指药物自给药部位进入全身血液循环的一个过程,其的快慢和吸收数值大小,能直接对药物的起效时间和强度产生作用。其中决定药物起效时间和强度的主要因素就是正确合理的给药途径。因此,在临床用药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给药方式。

    典型医嘱1:注射用硫酸长春新碱2 mg,溶解在0.9%氯化钠注射液40 ml中,注射方式为鞘内。对不合理用药的探讨:硫酸长春新碱,不能将其作为肌内、皮下和鞘内注射,因为其有局部组织刺激,如漏于皮下将产生组织坏死、蜂窝织炎等,因此此类药物只能静脉滴注。

    2.2.5 给药顺序不当 正确的给药顺序能有效降低毒副作用,对化疗效果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在临床实际工作中,还存在医生或护士忽视,没能引起足够重视,导致效果不佳,耽误疾病治疗的最佳时机[10-11]。

    典型医嘱1:先用紫杉醇注射液,后用注射用表柔比星。用药不合理分析及建议:①紫杉醇能破坏肿瘤细胞M期和G2期的正常分裂,在S期与M期中,多柔比星对细胞的作用最强,两者合用,应先用多柔比星,若先紫杉醇,会杀灭G2和M期,而S期还会有肿瘤细胞分裂而来。②紫杉醇会降低多柔比星的清除率,增加多柔比星心脏毒性和黏膜炎,故建议注射用表柔比星在紫杉醇注射液之前用药。

    2.2.6 重复给药 原因在于更换药物时忘记及时停医嘱 ......
上一页1 2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5941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