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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065640
心理护理干预在强制医疗精神分裂症患者中的应用效果(2)
http://www.100md.com 2017年3月5日 中国当代医药2017年第7期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14年1月~2015年12月在广州市公安局强制医疗所住院治疗康复期精神分裂症患者30例,均符合美国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4版(DSM-Ⅳ)精神分裂症中的相关标准。患者均为男性,年龄25~46岁,平均(35.5±2.7)岁;病程1~6年,平均(3.1±0.5)年;有家族病史者7例,无家族病史者23例;文化程度:文盲6例,小学17例,初中及以上7例;偏执型22例,青春型3例,单纯型2例,紧张型1例,其他2例;罪刑:财产型罪2例,暴力型罪23例,性型罪2例,其他3例。

    1.2纳入标准

    ①患者病程>1年;②社会功能缺陷量表(SDSS)评分>2分;③年龄20~50岁。

    1.3排除标准

    ①酗酒或药物滥用者;②情感性精神障碍者或严重躯体障碍疾病者;③精神发育迟缓者。

    1.4 方法

    所有患者均给予利培酮片(江苏恩华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50160)口服,从小剂量开始,超始剂量为0.25 mg/d,1次/d,每隔3~4 d增加0.5 mg,治疗2个月,根据患者病情和耐受情况调整剂量,平均给药剂量(3.1±0.8)mg/d,最大给药剂量为6 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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