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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094157
我国患者隐私保护现状及对策(2)
http://www.100md.com 2017年10月8日 《中国当代医药》 2017年第18期
     当前,我国主要是依据《侵权责任法》对患者隐私的擅自公开或故意泄漏的行为做出判定,同时依据《刑法修正案》的相关规定对侵犯患者隐私的行为做出处罚。无论是《侵权责任法》还是《刑法修正案》都只是在极少的条款中对患者隐私的判定和处罚做出规定,且均是泛泛的表述,并未根据不同程度的侵权责任制定出相应有效的赔偿标准[16]。

    2.3医务人员的患者隐私保护意识不足

    医疗行业的患者隐私与其他领域相比,具有其特殊性。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时,需要对医务人员公开其个人隐私,所以医务人员可轻易地掌握患者的个人隐私[17],那么医务人员的隐私保护意识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是,近年来我国由于医务人员导致的患者隐私泄漏的事件频频发生,如:深圳曾发生护士未经患者允许私自拍下患者的妇检照片并泄漏传播其照片的事件,以及大规模的孕妇的产检信息遭到泄漏等事件[18]。究其原因,这些事件的背后,折射出的还是医务人员的患者隐私保护意识不足。笔者认为医务人员的隐私保护意识不足,是由于缺乏相关的培训和监管,医疗信息化所带来的患者隐私保护问题是时代背景下的新兴问题,如果没有及时的培训和监管,医务人员极易缺乏这方面的保护意识。

    2.4患者自身对其隐私信息保护和维权意识薄弱

    由于患者是其自身隐私的所有者和控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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