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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405768
药学部门在直线职能式组织结构的定位及优化建议(2)
http://www.100md.com 2019年9月25日 《中国当代医药》 2019年第27期
     1.2.2药学部与“部制”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三级医院设置药学部,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二级科室;二级医院设置药剂科;其他医疗机构设置药房。药学部门名称的存续与变更除了有历史沿革的因素,还有与自身规模、职能的扩大相适应的因素。但是由药剂科变为药学部,并不意味着在医疗机构组织结构中的位置自动发生变化,也不能理解成升级为职能部门,这是混淆了业务部门与职能部门在组织内部的分工与定位。药学部门是技术支撑部门,即使承担了部分管理职能,但从组织结构类型上说是不可能完全作为职能部门来设置的。药学部下设二级科室,本身就是较为庞大的组织,如果作为职能科室,整体组织结构会相当臃肿。

    这里的药学部与国外的部制是不相同的。国外现代医院多采用类似的“一长三部”制,即整个医院设一位院长,下属医疗、护理、后勤三部,在院长的统一领导下,医疗、护理、后勤三条线三位一体,共同完成医院的各项任务。这种体制组织层次少,部门分工明确,护理工作自成体系,较为适应现代医院的管理[8]。如果采取的是这种组织结构形式,那么药学部就是与医疗、护理、后勤三部并列的分支,而不再是隶属于医疗部下。

    2藥学部门在线职综合式组织结构的优化建议

    2.1突出核心职能和职能转型

    组织设计应从组织的职能分析与设计入手。所谓职能,是对组织开展的一系列业务活动的归纳概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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