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宫产术后咀嚼口香糖对促进胃肠功能恢复的护理研究(2)
1.2纳入及排除标准纳入标准:年龄≥18岁;因剖宫产适应证而最终选择剖宫产;知情同意,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合并肝肾功能障碍者;合并精神类疾病者。
1.3方法
对照组给予常规护理。产妇在剖宫产术后,禁食8 h,然后全流饮食;告知产妇不能禁食甜食、牛奶等食物;告知产妇等到肛门排气后,逐步过渡至普通饮食。
观察组咀嚼口香糖。产妇在对照组的基础上,咀嚼口香糖。在术后6 h,咀嚼无糖口香糖,3次/d,10 min/次。
1.4观察指标及评价标准
①观察相关时间指标;②观察并发症发生情况;③观察护理满意度情况。
相关时间指标:包括术后首次排气时间、首次闻及肠鸣音时间、首次排便时间、住院时间。并发症发生情况:包括口臭、口干、肠麻痹发生情况,统计总发生率。护理满意度情况:采取我院自拟调查问卷评价,分为非常满意、一般满意和不满意。总满意=非常满意+一般满意。
1.5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22.0统计学软件处理数据,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χ2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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