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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558260
中药自拟方治疗功能性消化不良的疗效观察(2)
http://www.100md.com 2015年3月15日 《中国医学创新》 2015年第8期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本院消化科2012年6月-2013年6月收治的60例功能性消化不良患者,其中男27例,女33例;年龄24~59岁,平均(37.2±1.5)岁;病程6个月~25年,平均病程为(6.0±3.7)年。随机将这些患者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两组,每组各30例。两组患者在性别、年龄、病程等方面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诊断标准 (1)2006年修订的罗马Ⅲ功能性消化不良诊断标准:至少具有以下一条症状:餐后饱胀不适、早饱感、上腹痛、上腹烧灼感,并且没有可以解释上述症状的器质性病变,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1]。(2)中华中医药学会脾胃分会制定的消化不良中医症候诊断标准:必须符合以下主政和两项以上次症:主症:腹部胀痛,两胁胀满;次症:痞塞不舒,心烦易怒,舌苔薄白,情志不畅,善太息等[3]。

    1.3 纳入标准 (1)符合功能性消化不良西医诊断标准和消化不良中医症候诊断标准;(2)年龄≥18岁;(3)已经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核通过者;(4)患者知情同意,且签署知情同意书者。

    1.4 排除标准 (1)胃镜检查没有发现器质性病变患者,如:食管、胃部溃疡、肿瘤等;(2)实验室、X线、B超检查无肝胆、胰腺疾病排除患者;(3)合并心、脑、肺、肝、肾、造血系统等严重器官疾病患者;(4)妊娠和哺乳期妇女;(5)近1个月内服用过胃肠动力及感觉功能药物患者;(6)酒精、药物滥用患者;(7)不同意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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