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囊卵巢综合征中西医结合分型治疗的临床观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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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诊断标准
按照2003年鹿特丹会议订立的诊断标准为:以下三项中至少有两项,并排除其他疾病时可诊断为PCOS:(1)稀发排卵或不排卵;(2)临床和/或生化有高雄激素表现;(3)超声检查发现PCOS。另外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PCOS患者可出现:(1)雄激素水平高,约占60%~80%,包括睾丸酮,游离睾丸酮,雄烯二酮;(2)雌激素改变;(3)促性腺激素变化:LH/FSH比值多升高,≥2;(4)胰岛素抵抗及高胰岛素血症,约占35%~40%;(5)血清催乳素水平升高[3]。
1.3 纳入标准
妇科常规检查正常;排除生殖系统器质性病变;男方精液检查正常;双方不孕抗体等正常;半年内无甾体激素类药物使用史;无其他影响生殖的中西药物使用史。
1.4 排除标准
输卵管等生殖系统器质性病变所致不孕;男方因素不孕;免疫性不孕;糖尿病及甲状腺功能异常等内分泌疾病所致的排卵异常。
1.5 中西医结合分型
1.5.1 高雄激素Ⅰ型(肾虚、血瘀)临床表现 无排卵月经,月经稀少,闭经或功血,不孕,多毛,座疮,多囊卵巢,对克罗米芬有反应,T升高,LH/FSH≥2.5,或血PRL升高[4]。
1.5.2 高雄激素Ⅱ型(肾虚、痰湿)临床表现 闭经或月经稀少为主,身材粗短,身高多<160 cm, 肥实,腰臀围比值(WHR)≥0.8,双肩厚实(水牛肩),下腹或大腿外侧有皮纹,乳房大并以脂肪为主,乳头较小,乳头旁无粗毛,但阴毛多,大腿皮肤毛孔粗糙,痤疮少,阴蒂可略增大,有多囊卵巢,对克罗米芬无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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