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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834916
肺保护性通气策略治疗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临床观察(2)
http://www.100md.com 2016年4月5日 《中外医学研究》 2016年第10期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病例选自2014年1月-2015年10月笔者所在医院重症监护病房需要机械通气的ARDS患者共60例。ARDS诊断符合中华医学会重症医学分会欧洲危重症协会制定的ARDS柏林诊断标准:(1)起病1周以内具有明确的危险因素,或在1周以内出现新的/突然加重的呼吸系统症状;(2)呼吸衰竭不能完全用心力衰竭或液体过负荷解释,如果没有危险因素,需要客观指标(如超声心动图)排除高静水压型肺水肿;(3)双肺浸润影,不能完全由渗出、肺塌陷或结节来解释;(4)在CPAP/PEEP>5 cm H2O时氧合指数<300 mm Hg[3]。使用随机、对照法将患者分为治疗组及对照组各30例,治疗组男16例,女14例;年龄(45±14)岁;急性生理与慢性健康状况评分系统Ⅱ(APACHE Ⅱ)评分(30.6±0.6)分;氧合指数(120.0±23.5)mm Hg。对照组30例,男18例,女12例;年龄(47±13)岁;APACHE Ⅱ评分为(29.5±0.8)分;氧合指数(116.0±31.7)mm Hg。两组患者的性别、年龄及APACHE Ⅱ评分及氧合指数等指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所有纳入研究的患者针对导致患者ARDS的原发病积极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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