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疫球蛋白联合甲泼尼龙治疗急性格林巴利综合征的可行性观察(2)
2.3 两组患者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比较试验组患者治疗前活动能力评分为(46.64±6.84)分,治疗14 d后为(67.35±6.15)分,治疗28 d后为(83.85±6.08)分;参照组患者治疗前活动能力评分为(47.09±6.57)分,治疗14 d后为(58.85±6.38)分,治疗28 d后为(73.98±6.95)分。治疗前两组患者生活活动能力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试验组患者治疗14 d与治疗28 d评分明显高于参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
2.4 两组患者用药安全性比较
试验组患者治疗期间出现胃肠道不适5例,神经系统不良反应4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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