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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326124
妊娠期糖尿病诊治的进展
http://www.100md.com 2012年6月1日 李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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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见附件。

     摘要:在妊娠期首次发生和发现的不同程度的糖代谢异常称作为妊娠期糖尿病(GDM)。为加强对GDM的认识,以便于对疾病做到早发现、早治疗的目的,本文将从孕妇饮食指导,妊娠期糖尿病的病理分析及影响,终止妊娠方式等方面进行研究。

    关键词: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病理分析

    【中图分类号】R587.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7526(2012)06-0014-01

    1妊娠期糖尿病最新诊断标准

    对妊娠期糖尿病病情的研究至今已经有40多年的历史,目前采用的GDM的诊断标准为:在妊娠第24-28周期间进行75g口服葡萄糖不同程度的糖代谢试验,分别检测空腹、糖负荷后1小时、糖负荷后2小时的血糖量,其血糖量标准分别为5.1mmol/l、10.0mmom/l、8.5mmol/l,其中任何一项超过标准值都被诊断为GDM。我国在国际标准的基础上同时结合我国人群特征,制定我国新标准为:重视在妊娠期首次检查时应进行血糖监测,将糖尿病合并妊娠患者及早诊断出来,孕期首诊时对有肥胖、糖尿病家族史、既往GDM史、PCOS、既往不良孕产史等高危孕妇进行空腹葡萄(FPG),糖化血红蛋白(HbA1c)或随机血糖测试。若FPG≥7.0mmol/L; HbA1c水平≥ 6.5% ;随机血糖≥11.1mmol/L,高度怀疑为孕前糖尿病,治疗与随访均应与既往已存在糖尿病的患者相同;FPG≥5.1mmol/L但小于 7.0 mmol/L,诊断为GDM。对低危孕妇和上述未筛查出糖尿病孕妇在妊娠24-28周及28周后进行75g OGTT。由于我国人多地广各地方经济条件和疾病发病率有所不同,在经济落后的偏远地区没有条件对所有孕妇在24-28周都进行75g OGTT,可以先进行空腹血糖检查,若结果大于5.1mmol/l,诊断为GDM;小于4.4mmol/l,先不进行75g OGTT,只对在4.4-5.1mmol/l之间的孕妇进行75g OGTT。

    2妊娠期糖尿病的病理生理分析

    2.1在妊娠期间,孕妇体内的营养物质新陈代谢都会发生改变,孕期葡萄糖的需要量增加,胎盘产生的多种激素和母体肾上腺皮质激素都有拮抗胰岛素的功能有,使孕妇体内组织对胰岛素的敏感性下降,影响体内糖分的转化。降低胰岛素的反应以及改变糖代谢的转化都是妊娠期身体正常的生理改变,但若改变过大则会进而发展成为妊娠糖尿病。

    2.2妊娠期糖尿病的饮食管理:妊娠期的饮食管理对糖尿病的控制至关只要,而同其他类型的糖尿病不同,孕妇不仅需要补充自己身体所需的营养物质同时也要为腹中成长的宝宝提供必要的营养。

    GDM患者的理想饮食为既能保证孕妇自身的热能和营养,不要影响到胎儿的正常发育,同时又要严格控制对糖分和碳水化合物的摄入避免高血糖情况的出现,合理饮食显得尤为重要。妊娠期血糖异常病人的饮食原则:定热量、复合碳水化合物、优质蛋白质、低脂肪、高维生素、膳食纤维膳食。口味应清淡、低盐;餐次可以三餐定时,或三主餐两小餐或三主餐三小餐。早餐、午餐及晚餐各占全天总热量的10%、30%、30%,上午、下午及睡前加餐各10%。此外对矿物质和维生素的补充也不可忽视,其中铁是主要的造血元素,胎儿的肝脏内也需要存储铁元素;钙是胎儿骨骼发育的主要物质;每周宜食用鸡血或鸭血150g、鸡肝或鸭肝5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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