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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562782
化解医患矛盾的模式探讨(2)
http://www.100md.com 2014年4月1日 《医学与法学·综合版》 2014年第2期
     二、对医疗纠纷及其调解机制的认知

    (一)医疗纠纷危害性及医患关系本质

    首先,医疗行业的高风险属性以及医患之间医学知识不对称的特点决定了医疗纠纷的发生是一种难以避免的社会现象。当前,各级医院对医患纠纷已经处于疲于应对的状态,使致管理部门主要精力不是抓诊疗质量、服务质量,而是承担着大量医疗纠纷的处置任务,经常难以正常地开展医务管理工作。由于诉求机制不通畅,所造成的群体性事件往往使医院正常工作秩序被打乱,急门诊救治流程堵塞,病区治疗停止,最终所伤害的还是大多数就诊群众的权益。

    其次,因医患纠纷所引发的信访缠访、伤害医务人员案例,其实对患者和医务人员都是伤害。医疗行为小是医方的单方义务,还需要患方的理解支持和紧密配合。医患之间的目的是一致的,那就是同心协力战胜疾病。缺乏互信的医患关系只会导致更多的纠纷发生。医患关系融洽,医务人员才可以大胆地诊治病人,更好地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只有患者及家属充分信任、积极配合医务人员,才能达到最好的诊疗效果。

    (二)非诉讼解决机制(ADIK)解决医疗纠纷现实的必然之需

    医患纠纷的实质,就是患者及其家属对诊疗过程及结果存在异议,认为医院存在侵权、造成了损害后果并要求赔偿;而由于医学的专业属性,医患之间发生了争议,始终难以对“事实及责任”达成一致意见。笔者走访本地两级法院了解到,医疗诉讼目前已经成为法院审判中的一个“老大难问题”,一是耗时长;二是就算有鉴定结论,但对于赔偿结果始终难以达成共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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