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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575063
从功能翻译理论视角看医事法律文本汉英翻译(2)
http://www.100md.com 2014年6月1日 医学与法学·综合版 2014年第3期
     (二)连贯法则在汉译英中的应用

    由于法律语言是各项法律法规的重要载体,成功进行法律语言的转换非常关键,它决定了能否成功实现既定的翻译目的。在进行医事法律文本翻译时应以连贯法则为指导,做到语内一致,使译文文本在特定的交际环境里可被目的语读者理解;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译者在进行医事法律文本英译时应采用不同的翻译方法。

    1.阐释原则。

    中国和英语国家在文化方面有着很大的差异,因此译文读者有时难以理解具有中国特色的一些法律术语,此时译者应进行解释,使译文易于理解。例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注册实行主审集体负责制、相关人员公示制和回避制、责任追究制,受理、检验、审评、审批、送达等环节接受社会监督”,其中的“主审集体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是中国政治体系所特有的行政管理办法,在翻译时必须进行解释,从而使译文读者能够理解,可分别译为“the system of collective responsibility of the chief re-viewers”和“the system of responsibility tracing”,然后另添注释来进行解释从而达到语内一致。

    2.术语一致原则。

    医事法律文本的汉译英,为了维护同一概念、内涵或事物在法律上始终同一,以免引起歧义;词语一经选定就必须前后统一,这也就是医事法律翻译所强调的译名同一律的重要翻译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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