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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589704
意识障碍患者高压氧治疗中的综合护理干预(1)
http://www.100md.com 2015年8月5日 延边医学2015年第22期
     摘要:目的: 探讨意识障碍患者在行高压氧治疗时予综合护理干预的应用效果。方法: 将60 例行高压氧治疗的意识障碍患者根据其住院号的奇偶数分为干预组和对照组。对照组采用常规护理方法,干预组在对照组的基础上实施心理、康复行为等综合护理干预。结果: 干预组患者疗效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结论: 在意识障碍患者行高压氧治疗时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评估,尽早制定相应的护理干预措施,是预防或减少高压氧治疗并发症和不良反应的发生,保证高压氧治疗效果的关键。

    关键词:意识障碍 高压氧 护理干预 并发症

    意识障碍是指人对外界环境刺激缺乏反应的一种精神状态,是一种严重的脑功能紊乱。任何病因引起的大脑皮质、皮下结构、脑干网状上行激活系统等部位的损害或功能抑制,均可出现意识障碍[1]。对意识障碍患者辅以高压氧治疗具有特殊疗效,在此同时进行相应的综合护理干预,对进舱陪护者给予适当的行为干预,必要时由专业护理人员进舱陪护(如气管切开患者),更能保证高压氧治疗持续有效的进行,缩短病程,促进患者早日康复,减少并发症的发生,有效提高治愈率。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选择2009年8月—2014年12月在我院接受高压氧治疗的60例意识障碍患者,男36例,女24例,其中脑出血10例,脑梗死11例,颅脑外伤16例,煤气中毒23例,均经头颅CT或头颅MRI及手术证实。按照格拉斯哥昏迷评分[2],轻度30例,中度18例,重度12例。根据患者住院号的奇偶数分为干预组和对照组各30例。2组中患者年龄、病因、损伤程度及部位等一般资料比较无明显差异性(P>0.05),其轻度、中重度各占1/2。2组病人均采用烟台宏远产中型氧舱,以压缩空气缓慢加压25min,稳压时分三段各吸纯氧20min,每2次中间各休息5min,减压25min,压力2ATA,总治疗时间120min。每日1次,12d为一个疗程。轻度1—3个疗程,中重度3—6个疗程。

    1.2 护理方法 对照组采用常规护理方法。干预组在对照组的基础上实施综合护理干预。

    1.2.1 在患者进舱前,应监测并记录生命体征。对其陪护人员进行心理辅导,强调坚持治疗对患者的重要性。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高压氧治疗的目的、意义及预防并发症的方法,针对有关问题由专业人员现场一对一示范指导,进行行为干预方式的训练,使陪护人员能更好地配合,从而让患者得到持续有效的治疗。

    1.2.2 当患者在氧舱内治疗时,应鼓励陪护放松心情,缓解压力,可在操舱台向舱内播放轻松舒缓的轻音乐。同时观察患者在氧舱内吸氧的情况,发现患者出现加压阶段的反应,如表情痛苦、呲牙咧嘴、抓耳挠腮、不安乱动等,说明其耳部不适、耳痛。应暂停或减慢加压速度,指导陪护人员用滴管适量喂水(有吞咽动作者)[3],并协助其抬头,刺激喉节部使患者产生吞咽动作,亦可用手将患者嘴张大,使其耳部舒适,防止中耳气压伤的发生。

    1.2.3 在患者安静吸氧的状态下,可指导陪护人员轻声呼唤患者,并给予温馨的语言交流,进行呼唤式护理干预[4]。轻度患者可在距离患者眼睛15cm~20cm范围内缓慢移动手持物吸引患者注视。

    1.2.4 当患者吸氧中间休息时,可指导陪护在舱内为其进行全身按摩,包括按、摩、揉、捏四法,顺序从远心端向近心端,先轻后重,由浅入深,由慢而快,增加患者的血液循环,加快提高氧循环。

    1.2.5 在高压氧治疗减压过程中或完成高压氧治疗后,对患者进行肢体功能锻炼,根据患者肌力不同,动作由简单到复杂,着重锻炼肢体较弱的肌群,可明显提高患者在高压氧治疗后全身情况的恢复。

    1.2.6 如气管切开的患者进舱治疗时,由专业护理人员进舱陪护,在舱内应做好各导管的观察及护理,注意及时开放各管道(如导尿管、胃管等)。如有静脉输液者,在加、减压时应注意观察其莫菲氏管液面的高度,以防止气体进入体内。吸氧时可采用气管切开专用延长管(人工鼻)吸氧法或头颈罩吸氧法。在加、减压时注意保持患者呼吸道通畅,将头偏向一侧,防止呕吐物误吸引起窒息。痰多者应在进舱前半小时进行超声雾化吸入并吸痰,治疗中注意观察其面色和呼吸情况,有痰液及时吸出。在治疗加压阶段,因空气密度增加,呼吸阻力增大,常出现呼吸急促、呛咳、痰液从气管套管内喷出等现象,此时应立即通知舱外操作人员停止加压,继续观察患者呼吸情况,待病人完全适应、症状缓解后继续缓慢加压[5]。治疗中应严密观察患者意识、瞳孔、生命体征的变化;观察并及时处理呕吐、抽搐等颅内压增高、脑水肿症状,并作好记录。

    1.3 评价标准 ⑴治愈:意识恢复清醒,主要症状、体征完全消失,无后遗症,日常活动能力达到5级(能正常独立完成),恢复病前工作。⑵显效:意识恢复清醒,病情显著好转,主要症状、体征大部分消失,日常生活不需要别人帮助,但动作缓慢,部分功能障碍。⑶有效:主要症状、体征有改善,但遗留有部分功能障碍,日常生活需他人帮助。⑷无效:病情无变化,症状、体征无改善,日常生活需全职人员护理。

    1.4 统计学方法 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Ρ<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本组患者经2~8个疗程治疗后,与对照组治疗效果(70.00%)相比,干预组的治疗效果(93.33%)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Ρ<0.05)。

    2.1 2组疗效的比较 (表1)

    2.2 干预组治疗前后GCS评分比较 (表2)

    表1 2组患者疗效的比较 例(%)

    表2 干预组治疗前后GCS评分比较

    3 讨论

    3.1 意识障碍患者急性缺氧时,由于大脑皮质广泛受损,首先进入昏迷期,经及时抢救和治疗后的患者,经此期进入去皮质综合征期,此期患者因受损较重仍处于抑制状态,但中枢神经有很强的可塑性,大脑皮质下各区的功能有可能逐渐恢复。此期可经过几周至几个月,度过此期后患者意识可以恢复。但由于大脑皮质有弥散性损害,患者原有的智力不能完全恢复,出现程度不同的痴呆,临床医师及家属在此时往往因意识障碍时间较长而丧失信心。因此,尽早对患者实施护理干预有利于其意识的恢复。 (周立红 林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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