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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587709
浅析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
http://www.100md.com 2018年5月1日 《健康科学》 20189
公共利益,举证责任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民事公益诉讼逐渐发展起来。然而由于我国的民事公益诉讼发展较晚,现在仍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形成严密的公益诉讼法律体系,极大阻碍了其进一步推进。本文主要通过从民事公益诉讼的概念、发展历程、及其发展过程中的问题进行简要分析,以期为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公益诉讼;公共利益;举证责任

    前言:

    2012 年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第 55 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项规定推动了我国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进一步发展,同时明确了其适用范围主要是环境侵权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但该项制度过于抽象,可操作性较低,因此要进一步推进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必须完善相关立法规范,明确民事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原告资格,申请条件,诉讼费,等诸多方面,从而推动该制度的发展完善。

    一、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概念

    关于公益诉讼的概念,我国理论上一直存在争议,梁慧星教授认为“公益诉讼针对的行为损害的是社会公共利益,而没有直接损害原告的利益,当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最终要损害个人利益,但这里做狭义理解,只是指没有直接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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