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护士对护理安全认识的调查分析及对策(1)
第1页 |
参见附件。
[摘要] 目的 了解外科护士对护理安全的认识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护理人员提高护理安全意识,加强护理安全管理,确保护理安全。 方法 采用自制问卷调查法,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护理人员中存在的问题为内容,调查112名外科护士对安全管理相关问题的认识情况。 结果 调查内容中最高正确率为97.32%,最低正确率仅为35.71%,不同年龄组对安全管理认识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学历组无明显差异,各类护理人员对安全管理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认知缺乏。 结论 必须建立护理安全教育制度,建立和完善各类护理安全制度,提高护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坚持预防为主,保障患者的护理安全。
[关键词] 护理人员;安全管理;认识
[中图分类号] R472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2095-0616(2011)21-132-02
安全是医疗卫生工作的生命线。护理安全是护理质量的有效保障,是满足患者医疗卫生需求最基本的要求。护理安全一般是指在患者接受护理的全过程中,不发生法律和法定的规章制度允许范围以外的心理机体结构或功能上的损害、障碍、缺陷或死亡[1]。
近年来,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中,笔者所在医院越来越认识到护理安全的重要性,为了找出护理安全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护理水平,笔者根据2002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结合实际,对市人民医院外科护理人员中进行“护理人员对护理安全认识的调查”,现报道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即墨市人民医院外科全体护理人员。共调查112名护士,其中,创伤外科30人、骨关节外科28人、心胸外科27人、胃肠外科27人。年龄构成:30岁以上54名,30岁及30岁以下58名,最大年龄49岁,最小年龄23岁,平均(34.2±8.5)岁;学历构成:中专70名,大专及以上42名;职称构成:护士47名,护师50名,主管护师13名,副主任护师2名。
1.2 调查方法
参照2002年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内容,参考有关文献,结合目前护理队伍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介绍页,详见PDF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