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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与勇气:两个妈妈的“换肝救子”(2)
http://www.100md.com 2012年12月1日 《幸福家庭》 201212
     而在手术之前,作为国内第一例互换肝移植,这在武警总医院伦理委员会讨论上有过不少伦理争议。

    “互相交换是目前国内亲体肝移植的挑战,2007年卫生部出台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按国家规定,亲体肝移植只能限制在直系亲属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或者夫妻之间,或者有帮扶关系的,比如养父母养子女这种情况,交换不在涵盖范围之内。”李威介绍说,“交换器官移植在国外很多国家都存在,比如韩国、英国、美国,国外既然都可以做了,国内为什么不能尝试一下呢?而且,虽然肝移植交换是国内第一例,但是在2006年《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出台前,武汉同济医院就已经做过肾移植交换。2007年底,类似的亲体肾移植交换被广州一家医院的伦理委员会以8比1的投票否决,手术没做成。后来这两对夫妻去了海南一家医院,伦理会通过了,手术也很成功,当时也有很大的伦理争议,但是他们确实不涉及****,都是自愿交换救人,最后也得到了卫生部的默许,争议慢慢平息了。我们在做这个手术之前,也咨询过很多专家的意见,他们有人认为交换也是帮扶关系的一种延伸,而手术的主要负责人沈中阳教授则认为这实际上就是亲体,因为两个妈妈都是为了救自己的孩子,原本是要捐献自己的肝脏给孩子,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互相交换了一下,而且关键是不存在买卖关系,他们两家人都付出了,孩子也都得救了,他们是平等的也是公平的。”

    李威介绍说,伦理委员会专家讨论时也提到了一些其他问题。“专家一是担心****,因为中国现在的****还是很猖獗的,很多时候会以各种手段进行器官交易,比如说假夫妻、临时的养子女养父母等等,怎么去判断呢?这方面的伦理要求非常严格,包括母子关系、夫妻关系等,很多方面都做了证明。二是担心其中的平等性问题,他们两家是相对平等的,但能不能绝对平等呢?比如说,两个小孩子恢复得好不好,两个大人的肝脏质量如何等等,这可能会产生纠纷;再比如,一个人做完了手术,成功了,另一个突然不想捐献了怎么办,这些都是要考虑的问题,所以,我们最后决定4台手术同时进行,在人员安排和时间上尽量一致,尽量避免人为原因造成的不公平。两个孩子的同一个手术步骤是同一个医生来做的,只是先后顺序不同,比如,把肝脏移植到宝宝体内是最重要的步骤,还有门静脉、肝静脉等很重要的血管的吻合,这些都是沈中阳教授亲自做的。像我做的是动脉吻合和胆道吻合,这样的话,两个孩子虽然在时间上一前一后,但至少是同一个医生来做,技术水平是一样的。但是,因为肝脏大小不同,所以进行肝脏游离的时间也不同,手术也很难实现完全同步。”李威说。

    对于争议,陈新国说:“虽然这不能作为常规的操作方式,在中国规定的伦理方面也会有些偏差和争议,但他们都没有等待的机会,也没有其他的办法了,而且确实不存在****的问题,材料也符合伦理方面的要求,而且法律往往是相对比较滞后的,目前虽然并没有一个确切的统计数字,但是成人肝源等待比例都在1比100以上,孩子的就更高了。我们也希望在日后活体肝移植方面做一些探索。”

    (摘自《三联生活周刊》), 百拇医药(付晓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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