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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788776
急性心肌梗死合并心力衰竭治疗中新活素的应用价值
http://www.100md.com 2015年8月1日 中国医学人文杂志 2015年第8期
     【摘 要】目的:观察研究急性心肌梗死合并心力衰竭治疗中应用新活素的价值。方法:从2014年7月-2015年7月期间我院接收并治疗的急性心肌梗死合并心力衰竭患者62例,分为两组,对照组采用常规对症处理,研究组则在对照组基础上加用新活素治疗,分析两组治疗效果。结果:治疗后,研究组舒张压、收缩压、HR等下降程度,LVEF上升程度均优于对照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且研究组临床总有效率93.55%,高于对照组临床总有效率70.97%,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应用新活素治疗急性心肌梗死合并心力衰竭的疗效较为确切,值得推广。

    【关键词】急性心肌梗死;合并;心力衰竭;新活素

    急性心肌梗死合并心力衰竭的病情较为凶险,对其的救治若不及时,极易威胁到患者的生命安全;最新调查结果显示,急性心肌梗死合并心力衰竭的病死率高达31%;其中,每三个患者中有一例死亡[1]。因此,寻找一种新兴的治疗方法,对于提升急性心肌梗死合并心力衰竭的救治率、改善预后尤为关键。本文主要研究急性心肌梗死合并心力衰竭治疗中新活素的应用价值,并将结果作如下报道:

    1.对象和方法

    1.1研究对象

    本次62例研究对象均选自我院2014年7月-2015年7月收治的急性心肌梗死合并心力衰竭患者中,根据不同治疗方法分为两组,对照组和研究组,每组31例。对照组17例男性,14例女性;患者年龄在33-68岁之间,平均年龄(45±3.69)岁;对照组实施常规对症治疗。研究组18例男性,13例女性;患者年龄在34-69岁之间,平均年龄(46±2.87)岁;研究组则在对照组基础上加用新活素治疗。两组性别、年龄等临床资料比较无明显差异(P>0.05),可以进行对比分析。

    1.2诊断及纳入标准

    本次所选患者均参照WHO拟定的相关诊断标准进行确诊,且心功能分级均在Ⅰ级以上;所选患者均经超声心动图、心电图等证实[2]。本次所选患者均经医学伦理会审核批准,并经患者家属签字同意;本次所选患者均无合并其他心脏疾病者,无严重肝肾功能异常者及恶性肿瘤者。

    1.3治疗方法

    入院后,均给予两组患者抗血小板、抗凝、β受体阻滞剂、硝酸酯类、利尿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以及洋地黄类、硝酸酯类药物治疗。研究组则加用新活素(由成都诺迪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国药准字为:S20050033)治疗,若患者收缩压在120mmHg及以上时,以2.0μg/kg的负荷量缓慢静注,然后再以0.015μg/(kg·min)静滴4日,静滴期间,严密监测患者血压,并根据患者血压及时调整使用剂量;若患者收缩压低于120mmHg,可直接以0.015μg/(kg·min)静滴4日。

    1.4效果评定

    观察并记录治疗前后两组患者血压变化情况、心率(HR)、左室射血分数(LVEF);同时,根据患者临床症状及体征改善程度评定两组治疗疗效:治疗后,患者肺部湿罗音、浮肿、心率等基本恢复正常,且心功能改善2级以上为显效;治疗后,患者有轻微体力受限、临床症状明显改善,且心功能改善1级为有效;未达上述标准,甚至加重为无效;总有效=显效+有效。

    1.5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19.0统计软件处理本次研究中的所有数据,其中,计量资料采用标准差( ±s)表示,计数资料表示采用(n/%)表示,P<0.05时,比较存在统计学的意义。

    2.结果

    2.1两组治疗前后各项指标比较

    治疗前,两组舒张压、收缩压、HR、LVEF等指标比较无明显差异(P>0.05);治疗后,两组舒张压、收缩压、HR等均呈明显下降趋势,而LVEF呈明显上升趋势,与治疗前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研究组下降、上升程度均优于对照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治疗前后各项指标比较( ±s)

    组别时间舒张压(mmHg)收缩压(mmHg)HR(bpm)LVEF(%)

    研究组(n=31)治疗前112.36±13.02146.38±17.56107.63±11.5833.25±5.26

    治疗后72.69±6.59102.35±16.5272.69±6.5347.21±4.39

    对照组(n=31)治疗前110.46±11.73145.87±18.46105.98±10.6234.76±4.37

    治疗后89.67±7.34121.36±19.2788.68±5.4739.68±3.25

    2.2两组治疗后临床疗效比较

    治疗后,研究组显效18例(58.06%)、有效11例(35.48%)、无效2例(6.45%),临床总有效率为93.55%;对照组显效12例(38.71%)、有效10例(32.26%)、无效9例(29.03%),临床总有效率为70.97%;组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3.讨论

    急性心肌梗死并发症中心力衰竭较为常见且危重,是导致心肌梗死患者死亡的最主要因素。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其所需承受的生活、工作压力也越来越大,致使急性心肌梗死的患病率逐年增加;此外,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越来越严峻也是该病患病率上升的一个主要因素。最新临床研究显示,应用新活素治疗急性心肌梗死合并心力衰竭的效果较好;这是由于:(1)新活素是一种重组人脑利钠肽,其与心室肌发生的内源性BNP有相同的氨基酸序列,能够和内皮细胞鸟苷酸环化酶受体、血管平滑肌结合,进而提升细胞中环磷酸鸟苷浓度以及平滑肌细胞舒张程度,减轻心脏负荷;(2)新活素还能够有效发挥其抗血管平滑肌细胞分泌的醛固酮、内皮素,进而起到利尿的功效;(3)新活素可以直接抑制心脏组织纤维化基因表达,组织心肌纤维母细胞合成胶原纤维,进而抑制心肌梗死后心脏的扩张;(4)新活素还能够降低机体内肾上腺素、醛固酮的分泌,并拮抗垂体后叶素,进而提升患者左室射血分数,改善心功能[3]。本次研究中,加用新活素治疗的研究组,其治疗后的舒张压、收缩压、HR等均呈明显下降程度,LVEF上升程度均优于对照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且研究组临床总有效率93.55%,高于对照组临床总有效率70.97%,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与罗珲[4]等临床研究结果相符。综上所述,应用新活素治疗急性心肌梗死合并心力衰竭的临床疗效较为显著,且还能够有效改善患者心功能,具有较高的临床应用价值。

    参考文献:

    [1]巴桑.新活素在急诊治疗急性心肌梗死合并心力衰竭患者中的应用[J].中国卫生产业,2013,10(9):82-84.

    [2]郑秋宇.洋地黄在急性心肌梗死合并心力衰竭再灌注后早期治疗中的效果分析[J].中国卫生标准管理,2015,6(13):155-156.

    [3]杨志远,谭华清.新活素治疗急性心肌梗死合并心力衰竭临床观察[J].中国现代医生,2013,51(21):50-54.

    [4]罗珲.新活素在急诊治疗急性心肌梗死合并心力衰竭患者中的应用价值探讨[J].牡丹江医学院学报,2013,34(5):30-32., 百拇医药(陶永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