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复合肥料》(GB/T 15063—2020)解析
旧版,硝态,微量元素,1新旧版本标准主要差异,1标准名称及其定义,2技术要求,3取样,4试验方法,5检验规则,6标识与质量证明书,2结语
王连军, 卢栋冬(1.中国-阿拉伯化肥有限公司 河北秦皇岛 066003;2.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 200062)
由原化学工业部发布实施的标准《复混肥料》(ZB G21 002—87)升级到国家标准,历经1994版、2001版、2009版、2020版四次修订,新版标准《复合肥料》(GB/T 15063—2020)[1]代替旧版标准《复混肥料(复合肥料)》(GB/T 15063—2009),于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
新版标准在旧版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复合肥料产品的发展趋势、应用现状及存在问题,同时参考相关标准,对旧版标准进行了修改和补充,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包括:修改了标准名称及其定义,增加了硝态氮、中量元素、微量元素指标及测定方法,提高了低浓度产品的粒度要求,增加了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修改要素“采样方案”为“取样”,增加总氮、有效磷、钾、氯离子的测定方法,修改了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的项目要求、检验的最大批量及结果判定条文,修改要素“标识”为“标识与质量证明书”等。本文通过对比分析新旧版本标准主要修改和增加的内容,探讨标准修订的依据,希望能为全面理解和执行新版标准提供参考。
1 新旧版本标准主要差异
1.1 标准名称及其定义
新版标准名称《复合肥料》代替旧版标准名称《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在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6年10月30日公布实施的《化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一)复肥产品部分》中,第二章第四条中复合肥料的定义为“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由化学方法和(或)物理混合造粒方法制成的肥料”,该定义涵盖旧版标准中复混肥料和复合肥料的定义,故修改标准名称为《复合肥料》,同时按该定义对标准适用范围给予明确界定,以减少混淆和误读。
1.2 技术要求
新版标准与旧版标准相比,新增了硝态氮、中量元素、微量元素的指标要求,同时提高了低浓度产品的粒度要求,见表1。

表1 新版与旧版标准技术指标的对比
1.2.1 硝态氮指标
硝态氮能补充化肥中的氮量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8942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