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飞行人员腰椎间盘突出症医学鉴定操作指南(2022)
影像学,1概述,2腰椎间盘突出症的诊断,1诊断依据,2诊断标准,3腰椎间盘突出症的治疗,1保守治疗,2手术治疗,3航空医学治疗要点,4航空医学关注点,1腰椎间盘突出症及治疗措施对飞行的影响,2航空环境对腰
全军航空航天医学专业委员会1 概述
腰椎间盘突出症是在腰椎间盘突出的病理基础上,由突出的椎间盘组织刺激和(或)压迫神经根、马尾神经所导致的临床综合征,表现为腰痛,下肢放射痛、麻木、无力,大小便功能障碍等[1-2]。临床上以腰4-5、腰5-骶1节段突出最常见,占所有腰椎间盘突出症的95%以上,成人患病率为2%~3%[3]。
腰椎间盘突出症是中外军事飞行人员常见疾病之一。美国空军体格检查标准条款包括合格与不合格,对于不合格项中有望恢复飞行者按特许指南进行评定[4],其中腰椎间盘突出症条款规定:腰及下肢疼痛症状反复发作,影像学检查证实腰椎间盘突出,导致频繁缺勤,影响飞行,各类人员为不合格;腰椎间盘突出症经手术或化学髓核消融术治疗,飞行人员为不合格[5]。但美国空军允许下列情况申请特许飞行:保守或非融合、非间盘置换手术治疗,症状消失;或虽有症状,但无明确体征,且不影响功能者。其中地面观察时间:保守治疗后歼击机飞行员不短于6个月,其他机种飞行员不短于3个月;融合或非融合手术治疗后,飞行Ⅱ类[4]飞行人员不短于6个月,飞行Ⅲ类[4]飞行人员及地面操控员不短于3个月;人工椎间盘置换手术治疗后,各类人员不短于6个月[5]。美国航空医学特许示踪管理系统数据库的资料显示,2014年1月至2019年3月共有838名髓核突出和/或脊柱融合(含颈椎间盘突出和腰椎间盘突出)的飞行人员申请特许,共给予特许飞行合格741例,其中飞行Ⅰ/Ⅰa类5例,飞行Ⅱ类412例,无人机操作员17例,飞行Ⅲ类294例,空中/地面交通管制人员11例,导弹操控人员2例[6]。我军现行飞行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条款规定脊柱疾病或损伤治疗后,遗有明显功能障碍者为不合格;腰椎间盘突出症治愈后,经3~6个月的疗养和地面观察,无明显后遗症者为飞行合格。该合格条款未描述具体诊疗方法,以及不同类别飞行人员治疗后的鉴定原则,实际应用中主观性较强,难以保证医学鉴定的精准性、一致性和公正性[7]。空军特色医学中心2014年12月至2019年9月共收治140例腰椎间盘突出症飞行人员,根据治疗效果和我军实际,借鉴外军经验进行医学鉴定,其中保守治疗133例,飞行合格61例[歼击机飞行员26例,运输(轰炸)机飞行员17例,直升机飞行员11例,空中战勤、技勤人员7例];手术治疗7例,飞行合格6例(歼击机飞行员5例,空中战勤人员1例)。
随着中西医结合医学、运动医学、疼痛医学、骨科微创技术的发展,以及空中战勤、技勤人员队伍的扩大,未来涉及腰椎间盘突出症的航空医学鉴定案例会有所增加。为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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