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中国医药报》 > 2017.03.01
编号:94269
依法监管引领网络餐饮健康发展
http://www.100md.com 2017年3月1日 中国医药报 2017.03.01
依法监管引领网络餐饮健康发展

     漫画/赵天奇

    □ 廖海金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稿》指出,利用互联网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具有实体店铺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同时,《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外卖平台的责任,要求外卖平台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实地审查和实名登记。

    随着移动社交平台的快速发展,现如今,足不出户便可在手机上通过外卖APP订餐,大大方便了人们的生活。同时,巨大的市场空间也吸引着无数商家投身其中。

    但是,几乎所有新生事物的快速发展都会伴随着诸多问题,网络餐饮服务自然也不例外。由于网络餐饮服务存在监管盲区,网络餐饮经营准入门槛偏低,相关信息审核不严,无证经营的餐厅及家庭作坊广泛存在,食品质量和安全堪忧。

    《意见稿》的出台,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促使网络餐饮回归正常发展轨道的应然之举。

    《意见稿》明确了行业准入标准,要求从业者具备实体店铺、证照齐全。同时,规定了外卖平台的管理责任,要求其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实地审查、实名登记,并加强日常抽查和监测工作,以及时排查违规者。将网络餐饮从业者和平台管理者均纳入监管范围之内,促使其合规经营、各司其职。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稿》特别强调了一致性,如门面、大堂、厨房等图片应当与实体店一致;公示的菜品信息、主辅料等应当与实际菜品和所用主辅料一致;公示的图片应当与实际菜品基本一致。此类规定可有效避免部分从业者浑水摸鱼,利用虚假信息欺骗消费者,消除了网络餐饮信息不对称的风险,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法律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规范网络餐饮离不开强有力的监管。笔者认为,对网络餐饮的监管应该围绕加强平台监督、注重消费者投诉两个方面进行,对于严重违反管理制度的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监管部门要予以严厉处罚;另外,监管部门可建立投诉举报奖励制度,鼓励消费者行使监督权,加强外部监督力度。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网络餐饮服务的监管应谨慎把握,既保障消费者权益不受损害,又保持新经济的发展活力,不能一管就死,也不能一放就乱。唯有如此,才能在让消费者放心吃外卖的同时,引领新业态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