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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药品舆情应对策略
http://www.100md.com 2019年11月1日 中国医药报 2019.11.01
     “全媒体”“大数据”时代,舆情风险随之升级,面临“难、多、新”的挑战,药品监管部门应转变思维,加强对舆情风险的认知。本文从数据应用、传播策略、监管体制、社会共治方面提出针对性建议,以期对防控舆情风险有所帮助。

    数据应用

    在机制构想上,将舆情风险防控依托于完整、准确、及时的大数据信息基础。建立相关风险评估分级标准,并设定舆情报警阈值,借助专业舆情监测系统呈现的舆情演变态势,做到事前预警,排查风险,形成舆情风险研判、决策风险评估、风险防控协同、防控责任划分的闭环。此外,在全媒体环境下,还应运用图像识别等技术手段提升解码能力,第一时间监测发现舆情苗头,核查信源,尽早使用合理方式处置,遏制负面信息传播于萌芽状态,以免引发后续舆情危机。

    传播策略

    在传播时效上,监管部门应在各类媒体平台上提升察觉反应的速度,尤其要掌握自媒体工作时间差的节奏规律。通常在媒体报道中,监管部门是在“事件发生——曝光——调查——监管查处”常规流程的后两步中出现,往往被自媒体夺走了话语权,故应增强与媒体平台的交流,了解微博热搜话题上榜内部运行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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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部门应主动出击,构建新闻报道议题,第一时间引导舆论大方向。对于突发性的负面舆情事件,各级部门应迅速行动、及时处置,为媒体提供权威、准确的信源,使媒体掌握准确信息。此外,要按照舆情生长周期规律,分阶段处理舆情风险,利用好发布公告前的未燃期,做好充足准备,构想好可能产生的舆情问题,分析最佳舆情处置应在何时段。在全面掌握客观事实和背景知识的基础上,运用官方权威一手数据资料的优势,借助主流媒体及其“两微一端”平台大力跟进报道,击破片面即时的短篇报道印象,消除受众对事件的负面短时记忆。摒弃模板化公告的老路,优先坦诚回应公众最关切的问题,将监管工作与公众主观感受结合在一起,培养用户黏性、恢复公众信心,实现舆情风险消除与提升公众满意度的双赢,从而确保舆论环境平稳可控。

    监管体制

    2018年3月出台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明确,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市场监管实行分级管理,药品监管机构只设到省一级,药品经营销售等行为的监管,由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承担。药品是防病治病的一类特殊商品,其质量安全与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但药品安全与群众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应继续加强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对药品舆情风险的认知。目前,存在舆情专业人才匮乏,基层监管资源不足、不均和省级监管部门新闻应急机构人员配备短缺的问题,不能满足药品日常监管以及应急处置基本需要。因此,要厘清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的关系,科学合理建设专业人才队伍,在监管体制内各个层级配备应急人员;加大基层监管资源投入,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建设等。此外,在舆情事件事实查清之后,不能掉以轻心,还应继续保持警惕,注意可能会再次引发媒体和社会对违法违规生产的产品后续处置的追问,避免引发二次舆情风险。在日常工作中,应加大监管力度,增强药品安全监管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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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共治

    要构建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

    与的舆情风险多中心合作共治机制。加强监管部门组织领导,全面强化药品安全属地责任。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自律等。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导向,避免网络负面舆论通过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发酵;对负面事件做出及时、客观、准确的报道,加强对自媒体的监管。行业协会要在监管部门的支持下,健全行业协会自律和监督的职能,发挥好行业的自我约束作用,积极参与制订行规行约和职业道德准则。面对负面舆情,公众应冷静理性参与公共舆情事件的探讨。【本文摘编自金秋 范志仪. 食药类舆情风险的认知与应对[J].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019.7(186):56-64.】, http://www.100md.com